[董事会]珈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14年3月2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4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共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孔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以 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同时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预计如下: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实际授信日期 以双方正式签署日期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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