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岷江水电:2013年年度报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131 201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涂心畅 因公出差 徐腾 董事 王涛 因公出差 徐腾 董事 叶建桥 因公出差 张有才 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有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德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胥执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62,077,577.53元,加上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 174,521,021.04元,减去2013年分配的现金股利25,206,257.75元,2013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2,762,814.24。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为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 况及未来年度恢复泥石流受损资产的资金需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公司2013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4 第二节 公司简介........................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49 第八节 公司治理 .......................58 第九节 内部控制 .......................62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6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169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岷江水电、公司 指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阿坝州 指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报告中描述存在的风险,请查阅董事会报告中公司未来发展的讨 论与分析中可能面临风险的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岷江水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Sichuan Minjiang Hydro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MH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有才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劲松 魏荐科 联系地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 电话 028-80808131 028-80808131 传真 028-80808132 028-80808132 电子信箱 xjs600131@263.net weijianke@263.net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四川省汶川县下索桥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23000 公司办公地址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1830 公司网址 www.mjsdgs.com 电子信箱 mjsdgs@mjsdgs.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四川省都江堰市奎光路301号董事会办 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岷江水电 600131 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二)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详见1998年年度报告公司基本情况。 (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2006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由 原来的"供水、发电、售电、水产养殖及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建筑施工和磷化工系列 产品等"变更为"电力生产、电力购售。 (四)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1、公司自1998年4月上市至2002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为阿坝州水利资产经 营公司。 2、2002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全资收购公司原控股股东阿坝州水利资 产经营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484.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1%,并将其更 名为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从而使公司控股股东自2002年6月至2011年 3月为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 3、2011年3月,公司原控股股东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2057.8132万股及尚未偿还的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垫的18.9619万股股份(合计 12076.7751万股)全部无偿划转给四川省电力公司。 4、2013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名称变更为国网四川省电力 公司,变更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120,578,132股)和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比例(23.918%)不变。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境内)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 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 广场5-11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徐铣才 刘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 构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雷亦 持续督导的期间 股改期间 八、其他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责:吴颖 联系电话:028-80808131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3年 2012年 本期比上 年同期增 减(%) 2011年 营业收入 771,759,619.53 804,986,600.30 -4.13 671,146,45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2,077,577.53 70,632,174.47 -329.47 128,100,72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6,688,125.30 61,774,631.26 -143.20 108,262,744.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53,985,045.74 195,363,207.15 -21.18 108,527,881.30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 末增减 (%) 201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649,440,630.57 836,724,465.85 -22.38 766,092,291.38 总资产 2,326,452,450.18 2,407,669,305.40 -3.37 2,455,539,949.78 (二)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 2012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201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4 -328.5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4 -328.57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2 -141.67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45 8.81 减少30.26个百分点 1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3 7.71 减少11.24个百分点 15.42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 2013年金额 附注 2012年金额 2011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 -31,210,407.60 主要为“7.09”泥石 流自然灾害固定资 产报废损失。 5,150,060.46 7,825,168.75 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14,509,886.00 本期收到、转销及 摊销的政府补助。 6,669,029.10 10,823,481.44 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111,300,000.00 为天威四川硅业有 限责任公司贷款担 保计提的预计负 债。 除上述各项之外 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14,475,702.58 主要为泥石流自然 灾害的抢险支出。 -3,603,309.20 -928,099.32 其他符合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2,068,5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 -318,063.41 -41,984.02 -46,896.84 所得税影响额 7,404,835.36 683,746.87 95,821.47 合计 -135,389,452.23 8,857,543.21 19,837,975.5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中国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和促改革中寻求平衡,经济呈现增速逐步 放缓的态势。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先行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关 系极为密切。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2013年,全社会用电量为5.32万亿千瓦 时,同比增长7.5%,增速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并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 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走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014亿千瓦时,增长 0.7%;第二产业用电量39143亿千瓦时,增长7.0%;第三产业用电量6273亿千瓦 时,增长10.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793亿千瓦时,增长9.2%。2013年,全国 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511小时,同比减少68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 利用小时为3318小时,减少273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5012小时,增加 30小时。2013年,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9400万千瓦,其中,水电 2993万千瓦,火电3650万千瓦(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 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外经济持续低迷,全社会电力需求增速略有放缓, 电力行业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明显的经营环境,公司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 紧围绕“安全、规范、高效、持续”的发展目标,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关心下,在全 体股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极力克服“7.09”特大山洪泥 石流灾害等困难,稳步推进灾后重建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稳定运行,使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日益规范,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水平全 面提升,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3年,公司完成发电量63,645.2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7.88%;完成销售电 量248,985.28万千瓦时,同比下降9.55%;实现营业收入77,176万元,同比下降 4.13%;电费回收率完成为100%。与此同时,一方面由于光伏产业持续低迷及生产 工艺落后的原因,公司持股比例为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公司2013年度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该项股权投资及相应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分别 计提了7,970万元减值准备和11,130万元的预计负债。另一方面,由于福堂电站二 次系统技改及“7.09”泥石流灾害的原因,公司投资的福堂公司收益大幅下降,使 公司全年在福堂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978万元。在上述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 下,公司2013年经营效益继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后再次因非经常性事件而出现 负增长,其中:营业利润为-3,743万元,利润总额为-17,991万元。 截止2013年末,资产总额为232,645万元,负债为167,563万元,资产负债率 攀升至72.03%,较上年度上升7.04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71,759,619.53 804,986,600.30 -4.13 营业成本 611,714,269.70 606,604,336.19 0.84 销售费用 9,062,235.10 7,092,712.92 27.77 管理费用 57,333,017.04 68,999,002.94 -16.91 财务费用 79,387,053.84 89,371,167.44 -11.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85,045.74 195,363,207.15 -21.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790,754.88 7,050,180.56 -1,96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3,423.45 -189,772,266.33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年度,本年度受“7.9”泥石流自然灾害的影响,公司部分发、供电设施遭受 严重毁损,用电客户受泥石流影响用电需求减少,公司发、供电量比上年度减少。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发供电量的减少致使收入同比减少。本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63,645.27 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7.88%;完成销售电量248,985.28万千瓦时,同比下降9.55%。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客户单位 2013年度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194,836,841.04 25.25 2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4,553,186.13 10.95 3 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 68,715,304.51 8.90 4 都江堰市建峰机械有限公司 63,374,441.97 8.21 5 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 62,024,698.13 8.04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电 力 人工成本 70,817,987.19 11.68 58,842,009.58 9.79 20.35 电 力 折旧费 55,361,372.74 9.14 58,062,789.56 9.67 -4.65 电 力 购电费 436,837,778.91 72.06 441,764,511.74 73.51 -1.12 电 力 过网(站) 费 8,488,824.74 1.40 8,918,502.57 1.48 -4.82 电 力 其他制造 费用 34,736,355.13 5.72 33,379,083.16 5.55 4.07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外购电 人工成本 30,797,360.27 5.08 23,263,599.26 3.87 32.38 外购电 折旧费 16,349,143.29 2.70 16,293,410.69 2.71 0.34 外购电 购电费 436,837,778.91 72.06 441,764,511.74 73.51 -1.12 外购电 其他制造 费用 8,594,107.73 1.42 9,840,656.82 1.64 -12.67 自发电 人工成本 40,020,626.92 6.60 35,578,410.32 5.92 12.49 自发电 折旧费 39,012,229.45 6.44 41,769,378.87 6.95 -6.60 自发电 其他制造 费用 26,142,247.40 4.30 23,538,426.34 3.92 11.06 过网费 8,488,824.74 1.40 8,918,502.57 1.48 -4.82 外购电和自发电成本计算说明:在外购电和自发电直接发生的成本基础上,加 上按外购电和自发电电量比例分配的各自应承担的供电成本。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384,717,722.62 88.07 2 四川黄龙电力有限公司 11,333,761.54 2.59 3 阿坝州明珠电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569,670.17 1.27 4 金波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5,123,407.76 1.17 5 汶川正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042,758.31 0.93 4、费用 所得税费用2013年度发生数为-13,076,001.76元,比上年数减少357.56%,其 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及子公司因受泥石流灾害影响、以及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等事项,未来可抵扣亏损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年 上年 增减变动额 增减变动 率(%) 金额 结构 (%) 金额 结构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 863,725,657.24 99.52 906,923,451.10 97.24 -43,197,793.86 -4.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4,181,332.82 0.48 25,709,941.63 2.76 -21,528,608.81 -83.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7,906,990.06 100.00 932,633,392.73 100.00 -64,726,402.67 -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510,680,070.44 71.53 515,650,530.88 69.94 -4,970,460.44 -0.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118,125,269.24 16.55 124,884,998.95 16.94 -6,759,729.71 -5.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266,627.97 8.86 68,457,496.39 9.28 -5,190,868.42 -7.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21,849,976.67 3.06 28,277,159.36 3.84 -6,427,182.69 -2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3,921,944.32 100.00 737,270,185.58 100.00 -23,348,241.26 -3.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985,045.74 195,363,207.15 -41,378,161.41 -21.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89,200.00 2.00 10,102,230.00 10.27 -8,713,030.00 -86.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599,213.50 62.86 83,416,156.80 84.77 -39,816,943.30 -47.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9,360,890.85 27.92 1,006,875.00 1.02 18,354,015.85 1822.8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5,005,495.42 7.22 3,879,355.99 3.94 1,126,139.43 29.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354,799.77 100.00 98,404,617.79 100.00 -29,049,818.02 -29.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0,188,618.94 34.89 81,996,100.31 89.76 -11,807,481.37 -14.4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130,956,935.71 65.11 9,358,336.92 10.24 121,598,598.79 1299.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145,554.65 100.00 91,354,437.23 100.00 109,791,117.42 12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790,754.88 7,050,180.56 -138,840,935.44 -1969.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0,000,000.00 100.00 550,420,422.51 100.00 -40,420,422.51 -7.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0,000,000.00 100.00 550,420,422.51 100.00 -40,420,422.51 -7.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0,420,422.51 82.16 571,800,000.00 77.25 -131,379,577.49 -22.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95,633,000.94 17.84 168,392,688.84 22.75 -72,759,687.90 -43.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053,423.45 100.00 740,192,688.84 100.00 -204,139,265.39 -27.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3,423.45 -189,772,266.33 163,718,842.88 不适用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3,859,132.59 12,641,121.38 -16,500,253.97 -130.53 增减变动原因: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的政府 补助减少。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处置股权收回现金同比减 少。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从联营企业分得的现 金股利同比减少。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 因是:本年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因泥石流财产损失保险预赔款1,876万元。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发生担保 代偿支出4,767万元、因担保被冻结的银行存款6,361万元,以及公司及子公司遭受 泥石流损失发生的抢险支出1,506万元。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支 付的现金股利和利息费用较上年减少。 6、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受技改及“7.9”泥石流影响,业绩同比下降, 相应本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978万元;受多晶硅市场等因素影响、行业景气度 下降,本年度对持股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7,970.00万元,较上年计提的5,260万元增加2,710万元;确认对天威四川硅业有限 责任公司贷款担保预计负债11,130.00万元;“7.09”泥石流财产直接损失及抢险修 复支出6,717.15万元。 在公司营业毛利减少的同时,受前述投资收益同比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 加,担保预计负债的影响,“7.09”泥石流损失,本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均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电力行业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21.08 -3.81 0.88 减少3.67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 入比上 年增减 (%) 营业成 本比上 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电力 768,168,215.15 606,242,318.71 21.08 -3.81 0.88 减少3.67个 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四川 768,168,215.15 -3.81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 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货币资金 195,406,110.87 8.40 135,658,204.34 5.63 44.04 其他应收款 2,578,945.77 0.11 5,127,262.59 0.21 -49.70 存货 1,609,113.77 0.07 335,491.46 0.01 379.63 在建工程 372,060,713.04 15.99 265,382,635.72 11.02 40.20 长期待摊费用 1,437,467.08 0.06 3,307,159.08 0.14 -56.53 递延所得税资 产 39,054,330.70 1.68 25,123,876.74 1.04 55.45 预收款项 27,965,187.98 1.20 18,286,630.40 0.76 52.93 应交税费 264,875.85 0.01 7,078,660.68 0.29 -96.26 应付股利 20,986,130.62 0.90 11,960,507.83 0.50 75.46 预计负债 73,140,516.61 3.14 9,507,222.00 0.39 669.32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为548,678,155.38元,期 末余额为451,636,190.22元,期末较年初减少了97,041,965.16元,实现投资收益 36,114,053.71元,分得现金股利51,676,802.00元,本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1,479,216.87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占被投资单位 股权比例(%)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电站开发、发电和售电 10,000 100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电力开发、生产、销售, 兼营水电器材销售 40,000 40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发电、售电 8,000 47.265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 电力开发、生产、销售,兼营水电器材销售。福堂电站位于长江一级支流岷江干流 上游,距成都111公里。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直接向四川省电网供电,并承 担该系统部分调峰任务。电站装机4台发电机组,总容量36万千瓦。2013年,四 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完成发电量11.192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29,558.12万元, 实现净利润8,020.87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2,577.03万元。 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 营范围:水电开发、生产销售、水电器材销售。2013年,黑水冰川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2.73万元,实现净利润1,914.06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 收益800.38万元。 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3 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发电、供电、水电开发、机电设备、建筑材 料。2013年,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2.46万元,实 现净利润-1,434.86万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本年度投入 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收益 情况 杨家湾水电 站工程 125,000,000.00 90% 141,577.24 136,404,361.31 处于建设 期 一颗印水电 站工程 90,000,000.00 95% 1,895,866.02 118,243,052.96 处于建设 期 合计 215,000,000.00 / 2,037,443.26 254,647,414.27 /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格局分析 随着世界能源需求增长和全球气候变化,世界各国都把开发清洁能源作为能源 发展的优先领域。我国也极力支持和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陆 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水电、光伏电站、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扶 持力度,为公司行业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历史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仍保持一定速度增长,不断增加的能源需求,为电力行业的快速 发展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水力发电不消耗矿物能源,开发水电,有利于减 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的综合利益,符 合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国家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公司所处水 电行业快速发展仍是未来较长时间内的基本趋势。同时,目前西部地区仍是国家经 济调整的主要地区,对基础原料的需求一直呈上涨态势,部分重工业企业也将迁至 西部地区,届时西部地区的用电量有望得到提升。 公司经营所在地阿坝州主要是一个集水电开发和工业发展为一体的少数民族地 区,作为西部地区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加快发展的需要极为迫切,政策优势也较 为突出。由于公司电网覆盖了阿坝州主要工业集中地,作为阿坝州主要的电力供应 商之一,随着阿坝州“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推进和州委州政府 “增量 提质、跨越发展”主基调的确立,将对电力形成较大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 了良好的机遇。 2、市场地位的发展趋势分析 公司作为拥有区域性独立电网的电力企业,销售电源主要来自于省网和网内的 中、小水电站,业务范围也仅局限于向供电营业区域内客户直接销售电量和向临近 电网进行电量趸售,与区域内其他供电主体不存在直接竞争,各自在所属区域内实 现供电,部分地区存在间接竞争,但其压力不大。因此,预计公司短期内在阿坝州 的市场地位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混合制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 现有格局或有所变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2014年,是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 划的关键之年,更是调结构、保增长、促改革、抗风险的改革元年,电力行业所处 经济环境有望持续改善。随着国际经济趋稳、国内经济回暖,社会用电量增长可期。 公司将充分利用电力行业和阿坝州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契机,秉承“对股东负责, 为地方服务,为员工谋福祉”的经营宗旨,以夯基础、强管理、增效益为工作重点, 以产业经营为基础,以资本运营为依托,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努力构建产业经营 带动资本投入,资本营运促进产业发展的良好经营格局,积极推进一个结合和四个 发展(产融结合、科学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努力把公司建设成 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上市公司。 (三) 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计划完成发电量5.8亿千瓦时,售电量26亿千瓦时;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7.9亿元,主营业务成本支出6.6亿元。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 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夯实基础 继续深入推进规范管理,不断夯实基础管理能力,努力提升自然灾害的防范和 应对能力,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坚持规范管理全面深入、坚持执行力建设不放 松、坚持推进创新科学发展,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狠抓精细管理,强化绩效为先 2014年将继续贯彻精细化和流程化管理,加强内部培训和审计,规范业务流程, 提高组织效率,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以企业现金流管理为突破口, 在市场、人力资源、财务、工程管理、审计等多个环节着手,实行内部资金成本核 算,将内部控制管理的目标聚焦在利润上,实现精细管理,绩效先导的目标。 3、创新管理,努力实现经营平稳快速增长 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带来的发展机遇,及时针对市场环境、市场结构、行 业政策的新变化,创新工作思路,加快电力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进一步创新营销模 式,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全力抓好新增用户的供用电工作,努力创造新的效益增长 点;继续贯彻发展质效优先的原则,在保持电力生产、销售稳步增长的同时,坚持 做强做优,突出经营利润率和市场占有率两个重要指标,加快结构调整,强化管理 完善,努力实现发展速度、质量、结构的高度统一,以此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 稳定增长,实现较好的经营成果。 4、深入研究经营战略,力促资本营运和产业经营实现新突破 在资本营运方面,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研究创新筹融资战略,通过搭建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的资本营运平台,力促公司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产业经营方面,打 破公司发展瓶颈,实现公司电量销售再上新平台的重大突破;打破公司现有盈利模 式,实现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有较大幅度提高的突破。 5、及时完善和实施发展规划,加快开展重点项目,推进公司战略发展 切实做好公司发展规划的完善和实施工作,明确公司战略定位、产业发展、投 资方向,着力安排好公司未来五年的业务重点,从战略角度出发,做好重点项目建 设,特别是做好下庄电厂技改相关工作,做好都江堰供区用电规划工作,积极推进 110kV水郭线、110kV草桃线以及110kV凤坪坝变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尽快投运, 争取早日实现效益。充分利用阿坝州自然资源禀赋的优势,适时推动受政策支持的 纵深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业务突破和效益提升,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6、强化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对于已建成并对公司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支撑 的电源项目,积极关注和跟踪其运营管理情况,通过加强过程管控,督促其实现挖 潜降耗,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对于正在建设过程中的电源点项目,加快其建设进程, 使其尽快竣工投运发电,通过其发电收益逐步收回投资,竭力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和损失,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对于经营状况急剧恶化,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的 多晶硅项目,密切跟踪了解其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对其发展趋势进行深入、 细致的研判,对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将被投资单位因经营不善而给公 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有力防范公司投资风险。 7、加强内控规范工作,完善内控体系 按照《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管控, 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模式,通过对公司业务领域、业务流程内控缺陷的进一步排查, 及时做好内控自我评价及缺陷整改工作,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促进公司风控、内控 管理体系的升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 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8、构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进一步调整、完善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加强技术和管理人 才引进、培训和开发,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规划。建 立完善的用人机制,从人员的“选、用、育、留”四个方面逐步更新人力资源管理 理念,通过科学的方法、多样的形式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营造一种奖励 创新,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9、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规范管理、依法治企、诚实信用、真情回馈"的企业文化理念宣 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员工价值观和企业价值观相统一。 注意关心职工生活,加强与员工之间的交流,了解员工的需要,丰富员工的业余生 活,努力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4年公司将通过深入研究筹资战略,优化资产结构,统筹资金调度,并充分 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努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严格控制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加快 资金周转速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支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维持当前日常业务及完成在建工程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将通过日常生产经 营收入周转,不足部分以债务融资方式解决,并力争将债务融资的综合资金成本控 制在7%以内。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安全风险 目前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自“5.12”汶 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生产设施所在地区次生自然灾害接连不断,致使公司 后续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应对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理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做好迎峰度夏、度冬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用户结构单一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钢铁、电石、盐化工等高耗能企业,用电客户结构单一、 依赖性较强,抗经营风险能力较低。 应对措施:加强客户沟通管理,积极关注和追踪宏观经济要素的动态,加强对 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经济周期对基础资源乃至公司电力销售的影响,并针对 经济周期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其次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管理优势 及成熟的供电网络,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营销,积极发展新用户和优质客户,加强 客户用电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增量、稳价、提效”各个关键环节细化 工作措施,确保售电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3、资金风险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生产设施所处地区次生自然灾害频发, 公司被迫投入大量资金对发、供电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和改造,导致公司近几年资金 周转困难,存在较大缺口,且所需资金均是通过银行举债的单一方式所筹集。 应对措施:深入研究融资战略,开展多样化融资方案,努力在货币政策从紧的 态势下,进一步拓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提供强 有力的资金保障,并形成以产业带动资本,以资本推动业务扩张的良性循环。 4、人才匮乏风险 公司技术管理人才匮乏,公司地处藏区,自然条件艰苦,很难吸引更多的技术 人才。 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技术和管理人才引进、培训和开发,并营造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的企业环境氛围,努力构建一种能“凝聚人心”的管理模式。给想干事的 人以机会,给能干事的人以平台,给干成事的人以重奖,切实地把企业和员工之间 从"利用"关系转变为共生的“双赢”关系。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 善和补充,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 月4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 七条。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012 年12月31日总股本504,125,1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 (含税),共计25,206,257.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12年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实施完毕。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每10股 送红股数 (股) 每10股 派息数 (元)(含 税) 每10股 转增数 (股) 现金分红的 数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比率(%) 2013年 0 0 0 0 -162,077,577.53 0 2012年 0 0.50 0 25,206,257.75 70,632,174.47 35.69 2011年 0 0 0 0 128,100,720.19 0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作为阿坝州少数民族地区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规范管 理、诚实信用、真情回馈、服务社会”作为企业经营宗旨,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 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让公司效益与职工福利同步提升,加大 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训,每年定期为职工安排全面体检,为 职工身体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通过倡导节能降耗,加大对工程建设环保的验 收,保护自然环境。三是积极拓展电源市场,发展绿色能源。四是加强沟通协调, 尽最大努力确保电力供应、优质服务。五是组织力量协助网内小水电和受灾用户恢 复重建。同时,公司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在自身受灾的情况下也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向阿坝州教育科研资助基金及贫困学生奖学金捐赠200万元人民币, 为阿坝州教育事业贡献绵薄之力。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得到了阿坝州委、 州政府的好评,多次被阿坝州委、州政府授予“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州 级(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其他说明 1、本公司2000年6月为四川广林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林电 器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二支 行”)申请五年期固定资产贷款1,400.00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2000年6月5 日起至2005年6月4日止。广林电器公司以向本公司提供电器设备,本公司可暂缓 支付货款为条件,同时,为降低担保风险,广林电器公司以其房屋和法定代表人所 持该公司股权向本公司作反担保。 因广林电器公司未按期归还400.00万元借款和利息,建行成都二支行向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广林电器公司归还逾期的400.00万元借款和利息,并提前 归还按照借款合同应于2005年6月到期的1,000.00万元借款。2004年11月26日,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民成初字第585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广林电 器公司应归还400.00万元借款及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1,000.00 万元借款提前归还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本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年6月,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110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本 公司在2005年度财务报告中提取950.7222万元预计负债。因该案件无新进展,2013 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该项预计负债仍为950.7222万元。 2、本公司控制的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子材料公司”)与 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 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 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于判 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电子材料公司记录仪损失23,329.96元,返还电子材料公司流 动净资产8,199,960.29元,支付承包费921,618.10元,支付排污费6,619.00元,并 承担一审诉讼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18,674.00元,共计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 9,270,201.35元,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江河 和瑞文电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 770,201.35元,江河尚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00.00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 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 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其中,于2009年12月31日前还款 100,000.00元;于2010年6月30日前还款100,000.00元;于2010年12月31日前 还款150,000.00元;于2011年6月30日前还款150,000.00元;于2011年12月31 日前还款200,000.00元;剩余7,800,000.00元自2012年分10年还清,每年还款 780,000.00元,每年分两次分别于6月和12月付款,每次支付390,000.00元。在江 河、瑞文电子公司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前,电子材料公司不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河、 瑞文电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书》,电子材料公司对江河 2009-2012年的应收款项已如期收回,本年收回应还款780,000.00元,其中2013年 7月2日收回应还款390,000.00元,2014年1月10日收回2013年应还款390,000.00 元。 3、本公司诉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川浙丽公司”)股东李 旭芬、原股东兰旭荣二人合同纠纷案 2007年1月12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公司股东李旭芬、原股东兰旭荣签订的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工程建设继续由原股东兰旭荣、李旭芬全 权负责,总建设资金应控制在2,960万元之内(不含输出线路建设投资、二级电站 前期费用,各股东借入款利息),超出部分由兰旭荣、李旭芬自行承担;股权转让合 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102万元,在本公司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李旭芬、兰旭荣再行注入建设资金406万元,本 公司注入项目建设资金423万元,其余1,931万元的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负责落实; 如板子沟一级电站的工程建设资金超支,则原股东必须在该工程建设资金超支之日 起60日内向汶川浙丽公司注入已超支资金。若李旭芬、兰旭荣逾期未注入超支的工 程建设资金,则本公司必须注入资金,李旭芬、兰旭荣以其在汶川浙丽公司的股权 对本公司注入的资金作质押担保。 2007年9月27日,本公司与汶川浙丽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本公司为汶川浙 丽公司提供借款资金2,354万元。 由于板子沟一级电站项目实际投资超过约定的总投资,且李旭芬、兰旭荣未按 约定注入超支资金。为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为该项目超额提供建设资金 8,569,408.80元。截止2011年11月30日,该8,569,408.80元借款的银行同期贷款 利息共计为650,745.30元,该款项及其利息依约定应由兰旭荣、李旭芬承担。 按合同约定,板子沟一级电站应于2008年4月1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但实 际于2011年8月8日建成并投入运行,比约定期限超出43个月,按合同约定,李 旭芬、兰旭荣应向本公司支付迟延竣工违约金。 为此,本公司就汶川浙丽公司原股东违约事项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1月15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2012)阿中民初字第1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判决如下:①被告李旭芬、 兰旭荣向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欠款4,199,010.31元及利息 489,854.91元,此款直接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李旭芬、兰旭荣的应分得利 润中支付。②驳回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 147,900.77元,由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5,748.77元,被告李 旭芬、兰旭荣承担32,152元。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于2013年1月25日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于2013年11月11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4、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协议纠纷案 2007年,本公司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矿业公司”)签订 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1,530万元受让汇源矿业公司所持有的金川杨家湾 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51%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款中的400.00 万元作为杨家湾电站全部机组按国家规定试运行成功2年内汇源矿业公司对本公司 的保证金,在股权交易时本公司暂不支付。同时约定,汇源矿业公司保证在金川县 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该企业年耗电量应与杨家湾电站发电量相匹配,汇源矿 业公司向本公司支付100万元作为设立高载能企业的保证金。 ①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年3月23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初字 第646号“应诉通知书”及(2012)成民保字第57-2号“民事裁定书”。按应诉通 知书,2012年2月9日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请求判令本公司返还 汇源矿业公司工程保证金400万元及建设高载能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同时要求本 公司支付从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约 735,354.79元、支付协议股权转让违约金237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前述裁定 书根据汇源矿业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本公司在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账号为 4050银行账户的存款予以冻结,限额500万元。冻结期间为六个月(从2012年3 月23日至2012年9月22日止)。本案于2012年12月14日中止审理,待下述②子 公司杨家湾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恢复审理。 ②子公司杨家湾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2012年5月14日,子公 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川民初字第15号受理案件通 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汇源矿业公司委托合 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07年,汇源矿业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汇源矿业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 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本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公司签订 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矿业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 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 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矿业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矿业公司所有。 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本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 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 团对汇源矿业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 被告汇源矿业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 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 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请求依法判令汇源矿业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 格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 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524.025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汇源矿业 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从2009年5月8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 运行成功损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1天支付5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2009年5 月8日起计算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2012年4月16日,共1074 天,赔偿款为5,370万元;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 司应收款68,099.42元;E请求依法判令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项诉讼请求 承担连带支付责任;F 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2被告承担。 本案于2013年8月21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 后利润的影响。 ③本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 2012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成 民初字第122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汇源矿业公司、汇源集团股权转让纠纷 一案已被受理。 2007年,汇源矿业公司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杨家湾公 司”)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确保杨家湾水电站的电力 销售,汇源矿业公司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其用电量不低于10,000 万kWh/年,并保证该企业用电五至十年。后又于2009年4月2日,由本公司与汇 源矿业、汇源集团、杨家湾公司四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 定汇源集团对汇源矿业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汇源 矿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建设高载能企业的义务。 为此,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向原告本公司支付未建高载能企业的违约金765 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C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矿业公司和被告汇源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为上述①汇源矿业公司诉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反诉案件,尚未正式开 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5、本公司为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纠纷案 ①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2014年1月2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2014)海民初字第00871、00872号)】和第00871、00872号《民事起诉书》,兵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因保证合同纠纷在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该案件已被受理。 本公司参股 14%的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四川硅业公 司”)分别于 2009 年 4 月 14 日、2010 年 2 月 24 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订了金 额为 2 亿元人民币和 3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借款合同》,公司按参股比例分别为上 述两笔贷款提供了 2,800 万元人民币和 4,2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 了《保证合同》。截止目前,该两笔贷款项下的本金尚余4.38亿元人民币。因天威 四川硅业公司2013年6月底未能按期结算上述贷款利息,兵装财务公司根据《借款 合同》相关约定宣布该两笔贷款所有余额(即4.38亿元人民币)提前到期,并要求 天威四川硅业公司立即归还上述贷款本息,同时要求本公司根据《保证合同》相关 约定按持股比例为天威四川硅业代偿上述到期贷款本息。 由于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和本公司均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兵装财务公司向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判令被告本公司对 09DK10200002 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2,820,000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 承担自2013 年3 月21 日起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至2013 年10 月12 日为656,224.65 元, 共计23,476,224.65 元; 请求判令被告本公司对 10DK10200002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38,50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 承担自2013年3月21日起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至2013 年10月12日为1,630,814.47元,共计40,130,814.47元。B请求判令由被告本公司 承担原告兵装财务公司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 等)。同时,兵装财务公司为避免财产损失,已于2013年11月13日通过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账户中的63,607,039.12元进行了冻结。 本案诉讼请求本公司承担的担保本金6,132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已包含在 本公司2013年所确认的预计负债中,并计入了当期损益。本案2014年3月17日开 庭审理,尚未判决暂时无法判断是否承担涉诉担保连带清偿责任。 ②本公司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2013年9年23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成 民初字第168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已被受理。 2008年11月,本公司参股14%的天威四川硅业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中国 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设备进出口贷 款合同。本公司作为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该笔贷款的保证人之一,于2008年11月27 日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承担 人民币14,0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的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未按期归还进出口银行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的1.45 亿元的贷款,进出口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宣布该合同项 下的2.65亿元贷款余额全部到期(其中提前到期的金额为1.2亿元),并要求担保方 履行担保义务。本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责任,并按照持股比例 代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向进出口银行偿付了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38,248,692.25元。 本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为维护公司利益,本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其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A请求依法判令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向本公司立即 支付因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代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向进出口银行偿还的借款及相 关费用,合计人民币38,248,692.25元,并承担该款项的逾期支付利息(该利息以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并自2013年8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计);B请求依法判令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同时,本公司为避免财产损失,已于2013年11月7日通过四川省成都市中级 人民法院对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所有的氢化炉、还原炉以及相配套的电控设备予以查 封,查封期限自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6日止。 201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3)成民 初字第168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A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偿付的借款本息及费 用共计38,248,692.25元;并以此为基数,从2013年8月2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资金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B本案案件受理费234,350.34元, 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39,350.34元,由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负担。 因本案被告天威四川硅业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暂无法判断判决执行情况以及 执行的结果对本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不适用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六、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①本公司依据2007年1月12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于2007年9月27日与汶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 同规定向板子沟电站提供建设资金借款23,540,000.00元。由于2008年汶川地震影 响,板子沟电站基建投资增加,本公司相应增加建设资金,截止2013年末累计向汶 川浙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及利息合计51,016,047.57元。 ②本公司依据2007年8月8日与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叶清泉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07年12月11日与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向一颗印水电站提供建设资金借款62,000,000.00元。 由于2008年汶川地震影响,一颗印电站基建投资增加,本公司相应增加建设资金。 截止2013年末累计向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 106,479,503.24元。 ③本公司本年向子公司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金 1,993,681.32元,截止2013年末累计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电站建设资 金48,593,346.70元。 ④本公司本年收到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资金 4,500,000.00元,截止2013年末累计向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 2,427,988.40元。 ⑤本公司向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信用借款金额为350,000,000.00 元。其中200,000,000.00将于2014年12月29日到期。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 易方 关联 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国网四 川省电 力公司 控股 股东 购买 商品 购电 由物价部门的 有关规定定 价,并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384,717,722.70 88.07 银行 结算 国网四 川省电 力公司 控股 股东 销售 商品 售电 由物价部门的 有关规定定 价,经本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84,553,186.17 11.01 银行 结算 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保 方 担保 金额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起 始日 担保到 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四川岷江水 利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 本部 四川广 林电器 集团有 限责任 公司 1,400 2000年 6月5 日 2000年 6月5日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