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莱茵置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07日 20:53: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27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4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莱茵达”)向泰州农村
商业银行泰山支行(以下简称“泰州农商行泰山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
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通过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向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泰州莱茵达以其持有的
位于泰州市济川路的房产(面积:11,014.29平方米)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向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
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
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3年4月17日起至
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40,000万元人民
币,其中对泰州莱茵达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对蓝凯贸易公司授
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分别向
泰州农商行泰山支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
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向浦发银
行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
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州莱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
其100%股权。泰州莱茵达注册地:泰州市海陵工业区七里河西侧一号标准厂房
办公楼二层;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泰州莱茵达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0,926.59万元,
负债总额43,719.94万元,所有者权益7,210.65万元。


2、蓝凯贸易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
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
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
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
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0,931.22万元,负债总
额65,377.92万元,所有者权益5,553.29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州莱茵达向泰州农商行泰山支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2,000万元

3、担保期限:12个月

(二)泰州莱茵达通过杭州银行江城支行向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房产抵押担保

2、担保金额:6,000万元

3、担保期限:18个月


(三)蓝凯贸易向浦发银行高新支行借款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1,500万元

3、担保期限:12个月

(以上事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州莱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泰州莱茵达
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
泰州莱茵达经营情况较好,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
作。上述借款偿还风险可控,公司对泰州莱茵达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
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蓝凯贸易提供
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目前蓝凯
贸易经营情况较好,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可有效监控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运作。上
述借款偿还风险可控,公司对蓝凯贸易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4月4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向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9,500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4月4日,实际借款余额9,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
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52%,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61%。


2、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支行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4月4
日,实际借款余额57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91%,
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37%。


3、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宝石支行借款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4月4日,实际借


款余额12,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13%,占公
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37%。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公司借
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1.36%,占公司 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20%。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西湖支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0.52%,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4%。


6、公司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向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10%,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
净资产的34.50%。


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借款
1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4年4月4日,实际借款余额11,389.196
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82%,占公司2013年度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12.72%。


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
支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0.68%,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60%。


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35,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余额34,387万。本次担保占公
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49%,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8.40%。


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0.85%,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5%。


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城东支行借款2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
的总资产的4.42%,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9.90%。



1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0.85%,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5%。


1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0.34%,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0%。


1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
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总
资产的0.51%,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5%。


15、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高胜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借款6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
计的总资产的9.58%,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7.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泰州莱茵达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泰
州莱茵达公司正常项目开发的需要,目前该子公司所开发项目进展顺利,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
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
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各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各项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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