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百集团: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海华大厦2-9层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4)010592号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 至2013年12月31日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编制《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观察、检查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 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职业判断, 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经鉴证,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定超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起德 中国 武汉 2014年4月4日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截 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6号文核准,本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 司总股本560,505,290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配2.2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实际配售 120,516,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017,184.70 元,募集资金利息为人民币31,355.59 元, 扣除配股登记费120,516.21元、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5,747,886.66元后,主承销商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将款项595,180,137.42元划入公司下列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支行 武汉中百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42001206339053001609 2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3202008329200232068 2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657208092001 75,180,137.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270882883110001 120,000,000.00 合 计 595,180,137.42 本公司实际收到资金595,180,137.42元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推介费、材料印刷及差旅费、 公告及宣传刊登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0.00万元(其中审计费65.00万元、律师费65.00万 元、推介费50.00万元、材料印刷及差旅费90.00万元、公告及宣传刊登费150.00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80,137.42元。 综上所述:实际收到资金595,180,137.42元扣除上述发行费用42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90,980,137.42元。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 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89,511,800.00元 转由中百仓储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支行 武汉中百 连锁仓储 超市有限 公司 42001206339053001870 82,481,662.5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00432408095001 75,180,137.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3202008329200245753 111,85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027900065410501 120,000,000.00 合 计 389,511,800.00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物流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368,900.00 元转由 中百物流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武汉中百物流 配送有限公司 3202008329200244851 88,1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支行 42001206339053001863 76,218,900.00 合 计 164,368,900.00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中百超市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百超市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7,099,437.42 元转由中百超市公司 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百支行 中百超市有限公 司 42001206339053001894 37,099,437.42 合 计 37,099,437.42 本次配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3,376.41 万元,公司已按配股说明书中承 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即公司对中百便民公司实际增资7,086.35 万元,包括用募集资金投入3,709.94 万元和自有资金投入3,376.4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 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式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 中,募集资金也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汉口支行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2008329200232068 已销户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3202008329200245753 17.37 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3202008329200244851 50,353,154.8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中百支行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001206339053001609 123,251.95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42001206339053001870 2,771.35 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42001206339053001863 36,565,735.60 中百超市有限公司 42001206339053001894 8,419,839.1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循礼门支行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0882883110001 已销户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027900065410501 5.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江汉支行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7208092001 已销户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00432408095001 2,067.21 合计 95,466,843.04 注:中百物流公司、中百超市公司专户上的存储余额主要系部分项目的尚未使用资金(详见 附件一: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百集团、中百仓储公司资金专户上的存储余额 系银行存款利息。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详见附件一: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2010年度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 在配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公司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众环专字(2010)208号《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10年2月28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5,341.56万元。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根 据《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公司用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15,341.5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4月 4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098.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47.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754.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与累计投入金 额的差额(3)=(1) -(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1、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 市技术改造项目 否 38,951.18 38,951.18 38,951.18 1,847.23 39,625.01 -673.83 101.73 2011年2月 2,560.35 不适用 否 2、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 送中心建设项目 否 8,815.00 8,815.00 8,815.00 487.94 4,305.39 4,509.61 48.84 2014年5月 不适用 否 3、中百集团浠水物流配 送中心建设项目 否 7,621.89 7,621.89 7,621.89 1,512.01 4,455.11 3,166.78 58.45 2014年5月 不适用 否 4、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 技术改造项目 否 7,086.35 3,709.94 【注】 3,709.94 0.00 6,369.41 0 100.00 2011年2月 1,954.68 不适用 否 合 计 62,474.42 59,098.01 59,098.01 3,847.18 54,754.92 7,002.56 4,515.0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546.68万元。其中,因项目付款及门店开设尚在进行中, 中百连锁仓储超市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历年利息收入超额投入673.83万元;咸宁物流配送中心、浠水物流 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由于项目招标以及办理各项手续的原因,两项目投入已于2011年正式启动,分别结余 募集资金4,509.61万元、3,166.78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公司2010年度配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3,376.41万元,公司已按配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即公司对中百超市公司实际增资7,086.35 万元,包括用募集资金投入3,709.94万元和自有资金投入3,376.41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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