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菲达环保: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09日 10:22:40 中财网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2






二、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7


















募集资金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1
4

216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
了后附的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菲达环保

司)
董事会
编制的
20
1
3
年度
《关于募集资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
使用目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
菲达环保
公司
年度报告
披露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
菲达环保
公司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董事会
的责任


菲达环保
公司
董事会
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2013
年修订
)

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
《关于
募集资金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

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菲达环保
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
鉴证结论。







、工作概述


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
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
工作,以对
鉴证
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证
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
结论


我们认为,
菲达环保
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
1
3
年度
《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
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2013
年修订
)

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
菲达环保
公司
募集资金
20
1
3
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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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投资者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344.4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182.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73,68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403.5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
5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6,164.41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万元),
2013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58.6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6,164.41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158.65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272.7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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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
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诸暨市支行
1211024029245247019 3,359,111.2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551731 36,571,718.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支行
577902839710118 32,781,998.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玉泉支行
7332510182600057686 14,437.14
合 计 72,727,265.6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承诺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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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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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64.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64.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
粉尘减排技术与装
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否 47,912.00 47,912.00 38,812.00 6,744.41 6,744.41 -32,067.59 17.38
2014 年
投产

尚在建设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
电源及节能控制器
产业化建设项目
否 9,033.00 9,033.00 8,062.00 420.00 420.00 -7,642.00 5.21
2014 年
投产

尚在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否 6,237.00 6,237.00 未承诺 - - [注 1] - - 否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否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0.00 100.00 - - - 否
合 计 - 75,182.00 75,182.00 - 19,164.41 19,164.4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比原计划推迟,公司适度延迟了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除
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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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使用募集资金 10,565,174.3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对此,保荐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 201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3.5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对此,保荐人财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同意。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1,000.00 万元已归
还,剩余 3.4 亿元尚在使用中。

(2)经 201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1.3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对此,保荐人财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同意。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 1.3 亿元资金尚在使用
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因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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