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菲达环保: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号《关于核准浙江 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63,444,725股,发行价11.85元/股,共募集资金751,819,991.25元,减 除发行费用19,035,142.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2,784,848.40元。上述资 金于2013年3月19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健验〔2013〕5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1,644,057.34元,剩余金 额为72,727,265.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586,474.60元,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7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2013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告2013-011号《浙江菲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 1211024029245247019 460,084,848.40 67,444,057.34 3,359,111.26 2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551731 90,330,000.00 4,200,000.00 36,571,718.41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诸暨 支行 577902839710118 62,370,000.00 32,781,998.85 4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 7332510182600057686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4,437.14 合计 732,784,848.40 191,644,057.34 72,727,265.66 注:“存储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说明 募投项目之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 测试验、新产品试制集成平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 的间接效益。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 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定价能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国内外市场占有 率,提升公司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565,174.33元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见于2013年8月23日披露的公告 2013-03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 于2013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告2013-02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3年4月25日将3.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万 元于2013年12月26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于2013年12月27日披露的 公告2013-05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公司将 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未归还募集资金。 2、经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 于2013年5月18日披露的公告2013-02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3年5月22-23日将1.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 遵照相关规定和承诺,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菲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菲达环保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2,784,848.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191,644,057.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1,644,057.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注2(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注 3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 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 化建设项目 479,120,000 460,084,848.40 388,120,000 67,444,057.34 67,444,057.34 -320,675,942.66 17.38 2014 年 — 尚在建 设期 否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 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90,330,000 90,330,000.00 80,620,000 4,200,000.00 4,200,000.00 -76,420,000.00 5.21 2014 年 — 尚在建 设期 否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 究中心建设项目 62,370,000 62,370,000.00 未承诺 — — 注4 — — 否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00 120,000,000.00 未承诺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00 100.00 — — — 否 合计 751,820,000 732,784,848.40 191,644,057.34 191,644,057.3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进度未达计划原因:公司原计划于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于2013年3 月完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推迟影响了计划进度。 公司将积极推进,尽快完成未完成的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公告“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公告“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因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放缓;截至公告日,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已完 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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