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延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09日 12:31: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4-032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5日以电话、
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6人。本次
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
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有关修订变化的说明如下:

1、 因激励对象变化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首次公告后,
激励对象曹春明、关景火、蔡清焱、周崇华、胡敏芝、丁琪共6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故公司取消其6人的被激励资格。同时,于兵因为外


籍人士,故公司取消其被激励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延
华智能A股普通股股票由原先不超过“5,518,000股”变更为
“5,123,000股”。由于预留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故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由原先不
超过“600,000股”变更为“560,000股”。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合计不超过6,118,000股”变更为“合计
不超过5,683,000股”。


2、 由于上述公司激励对象人数减少及股权激励草案首次公告
以来公司股价上涨、将假设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2014年5月1日”

更新为“2014年6月1日”的原因,故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成
本及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的测算进行更新。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
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成本为准。限制性股票授
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
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及累计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发生了更新,同时
根据公司2013年度年报中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披露信息对本次激励
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进行更新如下:


序号

高级管理人员

原职务称谓

更新后职务称谓

1

许星

常务副总经理

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

2

王东伟

副总经理

执行总裁

3

金震

副总经理

执行总裁

4

翁志勇

总裁助理

副总裁

5

张泰林

总裁助理

副总裁

6

伍朝晖

投资总监

副总裁

7

张彬

子公司总经理

总裁助理

8

盛想福

分公司总经理

总裁助理



4、由于上述三项原因,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前后具体的对比情况如下:


1) 对草案中“特别提示”第2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所涉及的延华智能A股普
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6,118,000股,占本计划首次公告时延华智能股
本总额172,177,777股的3.55%。其中首次授予5,518,000股,预留
600,000股。


修订后: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所涉及的延华智能A股普
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5,683,000股,占本计划首次公告时延华智能股
本总额172,177,777股的3.30%。其中首次授予5,123,000股,预留
560,000股。


2)对草案中“特别提示”第3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
员、管理与业务骨干。总计93人,其中首次授予85人,预留授予8
人。”

修订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
员、管理与业务骨干。总计86人,其中首次授予78人,预留授予8
人。”

3)对草案中第二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的“(二)激
励对象的范围”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计划中激励对象的范围具体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10名;

2、核心团队成员39名;

3、管理与业务骨干36名;

4、预留8名。”

修订后:“本计划中激励对象的范围具体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9名;


2、核心团队成员35名;

3、管理与业务骨干34名;

4、预留8名。”

4)对草案中第三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的“(二)拟授
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总量”进行修订。


修订前: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6,118,0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公司截止本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72,177,777股的3.55%。其中
首次授予5,518,000股,预留600,000股。


修订后: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5,683,0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
公司截止本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172,177,777股的3.30%。其中
首次授予5,123,000股,预留560,000股。


5)对草案中第四章“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中的相关内容进
行修订。


修订前: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职务

合计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
(万份)

合计占本计划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合计占本计划开始
时总股本的比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许星

常务副总经理

30

5.06%

0.17%

2

于兵

副总经理

30

5.06%

0.17%

3

王东伟

副总经理

25

4.22%

0.15%

4

金震

副总经理

25

4.22%

0.15%

5

翁志勇

总裁助理

25

4.22%

0.15%

6

张泰林

总裁助理

20

3.37%

0.12%

7

伍朝晖

投资总监

20

3.37%

0.12%

8

岳崚

总裁助理

20

3.37%

0.12%

9

张彬

子公司总经理

20

3.37%

0.12%

10

盛想福

分公司总经理

15

2.53%

0.09%

小计

10人

230.0

37.59%

1.33%

二、核心团队成员

39人

198.5

32.45%

1.15%

三、管理与业务骨干

36人

123.3

20.15%

0.72%

四、预留

8人

60.0

9.81%

0.35%

合计

93人

611.8

100.00%

3.55%



姓名

项目


修订后: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职务

合计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
(万份)

合计占本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比例

合计占本计划
开始时总股本
的比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许星

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

30

5.28%

0.17%

2

王东伟

执行总裁

25

4.40%

0.15%

3

金震

执行总裁

25

4.40%

0.15%

4

翁志勇

副总裁

25

4.40%

0.15%

5

张泰林

副总裁

20

3.52%

0.12%

6

伍朝晖

副总裁

20

3.52%

0.12%

7

岳崚

总裁助理

20

3.52%

0.12%

8

张彬

总裁助理

20

3.52%

0.12%

9

盛想福

总裁助理

15

2.64%

0.09%

小计

9人

200.0

35.19%

1.16%

二、核心团队成员

35人

190.0

33.43%

1.10%

三、管理与业务骨干

34人

122.3

21.52%

0.71%

四、预留

8人

56.0

9.85%

0.33%

合计

86人

568.3

100.00%

3.30%



姓名






6)对草案中第九章“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
影响”的“(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
修订。


修订前:“假设以2014年5月1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日公
司股票价格为14.64元/股(以2014年1月10日收盘价作为授予日公司
股票价格的估计),则单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为4.30元。按限制
性股票全部如期解锁测算,首次授予的5,518,000份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成本总额约为2372.12万元,该成本将在激励计划相应年度进行摊
销,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各年分摊成本

973.26

908.20

397.37

93.29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


票成本为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及累计确认的成
本费用金额。”

修订后:“假设以2014年6月1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日
公司股票价格为20.42元/股(以2014年4月8日收盘价作为授予日
公司股票价格的估计),则单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为8.61元。按
限制性股票全部如期解锁测算,首次授予的5,123,000份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成本总额约为4412.20万元,该成本将在激励计划相应年度进
行摊销,每年摊销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各年分摊成本

1,561.27

1,812.19

813.37

225.37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
票成本为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及累计确认的成
本费用金额。”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详细内容发布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此外,公司根据监事会要求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修订,出具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
订稿)》。公司监事会对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
内容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修订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发布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


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结合股权激励草案修订内容,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上海延华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
订稿)》。修订内容为将其前言中的“激励总数量为611.8万股”更新
为“激励总数量为568.3万股”。详细内容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
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曹家渡支行申请的1亿元授信额度,其中
授信额度中3000万元由子公司上海多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多
昂电子”)、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延
华”)、上海震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震旦消防”)、琦昌建筑工
程(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琦昌建筑”)共享,公司需要为这四家
子公司共享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1年。


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
了满足其日常运营的正常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
发展,且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
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
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该议案公司有表决权的董事4名,胡黎明先生和顾燕芳女士为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将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
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董事会
将按照程序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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