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首创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情况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10日 02:08:38 中财网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规
定》(证监发行[2007]500号),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对于本公司2000年通过公开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前次
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27号文核准,本
公司2000年4月5日至4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8.98元,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
267,097.00万元。截至2000年4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存
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展览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内(账号
0981520910001),并由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北京京都验字[2000]第036号)。鉴于当时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上述募集资金并未在专户账
户中存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7,097.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67,09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6,087.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2.1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00年:101,010.00

2003年:101,899.48

2004年: 56,715.35

2005年: 7,472.1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1

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
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
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0

2001年

2

组建北京京开高速路
有限责任公司



166,087.00

0

0

166,087.00

0

0

0



3



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

0

100,000.00

100,000.00

0

100,000.00

100,000.00

0

2003年

4



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
公司投资注

0

66,087.00

66,087.00

0

66,087.00

66,087.00

0

2005年

5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10.00

1,010.00

1,010.00

1,010.00

1,010.00

1,010.00

0

不适用



合计



267,097.00

267,097.00

267,097.00

267,097.00

267,097.00

267,097.00

0





注: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收购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100,000.00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总投资约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投入与承诺一致。该项目已于2003年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
司时投入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组建北京京开高速路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后来变更为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对首创威
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具体请见下文“(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
资项目变更情况”)

3、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100,000.00万元(另外将北京市高碑店污水
处理厂一期工程100,000.00万元一并投入,实际投资额200,000.00
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与承诺一致。


4、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

该项目承诺总投资66,087.00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截
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66,087.00万元,募集资金投
入与承诺一致。


5、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使用1,010.00万元,拟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1,01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与
承诺一致。


6、募集资金无剩余。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前计划投资项目

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6,087.00万元投资组建北京京开高
速路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经过市场调研和论证,本公司决定对产业
发展战略进行适当调整,将水务行业作为本公司未来的主导产业。为
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盈利水平和综合实力,本公司决定对部分
募集资金进行变更。


2、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已经本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
2002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2004年2月
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单位:万元

变更投资项目的资金总


166,087.00

变更后项目

对应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

组建北京京开高速路有
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
司投资注

66,087.00

66,087.00

合计



166,087.00

166,087.00



注: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分为两部分,组建时投入12,653.00万元,后期增
资投入53,434.00万元,累计投资66,087.00万元。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通用首创
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首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267,097.00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照与承诺效益一致的计算口径、计
算方法对实现效益进行计算,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见下表:




投资项目

截至
2013年
12月31
日投资
项目累
计产能
利用率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万元)

截至2013
年12月31
日累计实
现效益

(万元)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名称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1

收购北京市高碑
店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

100.00

8.00

已投入京城
水务

已投入京城
水务

已投入京城
水务

已投入京
城水务

注1

2

组建北京京城水
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6.00

10,082.86

9,553.51

8,928.73

104,129.69

注2

3

对首创威水投资
有限公司投资

100.00

注3

-2,349.70

-2,749.63

1,580.27

-31,309.25

注3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2001年3月31日完成了该项收购工作,在2003年组建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
任公司时将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资产投入该公司。


注2:2003年7月,公司以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资产和10亿元募集资金与北
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2010年
-2013年实现效益28,565.09万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104,129.69万
元。2011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表示北


京市将继续加大对北京市水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保障水务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投入。

随着北京市水务行业的不断改革和污水收集率的提高,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水
平也将不断提高,达到预期的收益率。该笔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良好。


注3:2002年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公告,根据当时情况预测,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投
资项目预测年回报率为10-12%。2003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并由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同
时对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情况进行了判断:由于所投资项目前期有水厂建设投资
支出,并且由于采用财务杠杆收购股权,前期贷款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将对公司同期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小的压力。


近几年,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和收购投资较大,尚处
在业务扩张期,盈利水平不足。同时,通用首创财务压力较大,财务
费用支出较多,导致通用首创出现了亏损。随着通用首创的贷款进入
还本期,其财务费用逐年降低,深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投资项
目的收益也将逐渐体现,所以该项目盈利能力在后期将会逐渐体现。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
披露有关情况的差异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的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法规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的。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
至2013年12月31日使用情况的报告》之盖章页)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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