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一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光一科技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0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向 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96.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3,966.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 年9月27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 验字[2012]3171号《验资报告》。 2、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1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9,132.68万元,其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 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投入1,901.2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981.40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5,25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27.42万元,其中:“电力 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727.4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累计投入2,249.98万元,超募资金使用8,25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万元、收购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股权2,250万元)。此外,公司继续从“电力 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8,985.39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8,201.70万元、累计存款利息收入783.69万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存储余额(元) 储存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 125904083210806 6,718,340.88 活期 定期存单 82,581,114.80 3、6、12月定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1520120450000050 8,951,983.95 活期 定期存单 20,669,166.67 3、6、12月定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7323010182600260000 1,933,334.34 活期 定期存单 69,000,000.00 5000万元为3、6、 12月定期,另1900 万元为7天通知存 款 合计 - 189,853,940.6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 2011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 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储存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项 目进展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用定期存款方 式存放,定期存款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9.1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32.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27.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9,132.68万元,其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投入1,901.2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981.40万元,超 募资金使用5,250万元。此外,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8,985.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8,201.70万元,累计存款利息收入783.69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户用电 信息采集系统 产能扩大建设 否 15,300 15,300 1,901.28 3,727.44 24.36% 2014年12月31日 0 0 否 否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否 5,100 5,100 1,981.40 2,249.98 44.12% 2015年6月30日 0 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20,400 20,400 3,882.68 5,977.42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南京宇能 股权 2,250 2,250 100%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3,000 6,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5,250 8,250 -- -- 0 0 -- -- 合计 -- 20,400 20,400 9,132.68 14,227.42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13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3)0111- 003号),与之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调整并重新办 理,需时较长。另外,公司所在城市于2013年承办亚青会,2014年将承办青奥会,服从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目的基建工期有一定影响, 公司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月30日调整至 2014年6月30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2013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的影响比预期要大,此外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排 的号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需要,公司拟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 建设项目在厂房内部结构和布局上重新进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将其建设成节能减 排、绿色科技厂房。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4年12 月31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延期因素影响,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月30日调整至2014年6月30日。 公司所在城市2014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致使项目的基建完工时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检验检测大楼目 前已完成主体封顶,尚有内外墙体砌筑、外立面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须进行,考 虑到上述因素,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5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公司研发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 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2012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029.12万元。 1、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其中 超募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 3、2013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 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2年10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9.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 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1、2012 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 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2、201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 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0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作已划转完成。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 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 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10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9.82 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 已划转完成。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 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13年4月1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 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2)201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13年10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 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项工作已划转完成。 5、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2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15,029.12万元。 (1)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 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 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其中超募 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 (3)2013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光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光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光一 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 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一科技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本保荐机构对光一科技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惠萍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4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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