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远东传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 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不超过 3亿元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1号《关于核准许 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0年5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6.6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 集资金人民币125,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88.3350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31.66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 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西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望田路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莲城支行等银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 资金将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套商用传动轴项目、年产2万吨传动轴 零部件锻造项目和年产5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等3个项目,投资 总额为人民币34,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 (万元) 1 年产10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 19,616 2 年产2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 4,880 3 年产5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 10,326 合 计 34,822 2、扣除前述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09.6650万元。公司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序 号 项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使用 总额(万元) 1 归还银行贷款 1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3 年产3.5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 12,859 4 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29 5 年产55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 8,000 6 年产15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 15,070 7 年产6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 8,016 8 年产100万套高端轻量化商用车及工 程机械传动轴项目 23,225 合 计 86,199 截至2014年3月24日,公司超募资金中尚未确定用途的余额 为1,310.66万元。 3、截至2014年2月24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9,511.6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加上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目前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为47,031.66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幕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8亿元(发生额)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在上 述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不超过3亿元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和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公司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公司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使用募集资金额未超过3.5亿元,在 12个月内共计购买12笔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额度8.6亿元, 未超过人民币9亿元(发生额)额度,其中购买的9笔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已到期,实现收益11,963,795.04元,另外购买的3笔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还未到期,预计收益6,634,332.00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 有效执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12个月 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 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公司的上述行为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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