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天津普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10日 22:50:1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4-008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03月
28日以书面文件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于2014年04月0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
6人,独立董事王振忠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玉利先生代为表决。会议
由董事长由华东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

经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以及管理层讨论相关内容。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敏女士、王振忠先生、张玉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14.31万元,同比增长17.72%;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827.15万元,同比减亏45.37%。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已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3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27.15万元。鉴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负
值,且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之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从
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时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
展,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由华东先生、赖
杰先生、王宝先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874万元,低于公司2013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5%,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1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状况。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9日收到董事靳宝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靳宝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靳宝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导致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少于3人,故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增补侯维民先生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陈敏
委 员:张玉利 侯维民


11.《关于增补周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推选周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宏斌先生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
董事的公告》之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拟向招商银行天津滨
湖支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一年。

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拟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13.《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4年05月30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查阅公司《关
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2、3、4、5、8、9、11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文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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