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四川美丰:2013年度(第四十八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14年04月11日 20:37:4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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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四十八次)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接受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3年度(第四十八次)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中伦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四十八次)股东大
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的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中伦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真实、完整,公司


已向中伦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
漏之处。


中伦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
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中伦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
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中伦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14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四十八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
项。


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014年4月
11日10:30在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伦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883,419】股。


除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
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和监事。


部分未担任董事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中伦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逐项进
行了表决,中伦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共同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
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0,82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
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德科农购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4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2,88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中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为本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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