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维通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4)第1938号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公司”)截至2013年12 月31日止的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信维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信维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信维公司201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芝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华 中国·上海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公司”)编制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01号)核准,由主承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于2010年10月25日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75 元,其中向网下询价对象配 售3,334,000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3,336,000股。截至2010年10月28日,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29,272,500.00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956,3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5,316,150.00元,已由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分别存入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松岗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银行账户(账号11009856673404)400,000,000.00元,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银行账户(账号0342700061741)95,316,15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 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611,647.0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704,502.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 于2010年10月28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517.93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10,795.4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419.4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英 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7,303.00万元。 201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1,452.52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62.23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10,690.2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970.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 额、定期存款合计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0年11月 12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松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 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 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 过董事长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余额(元) 备注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 11009856673404 0.00 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0342700061741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970.4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52.5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48.00 报告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6,722.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01号)核准,于2010年10月25日由主承销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75 元,其中向网下询价对 象配售333.4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333.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2,927.25万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95.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531.62万元,另扣减审计费、 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61.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70.4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年10月28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22,248.00万元,累计使用超募集资 金26,722.45万,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557.71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690.29 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419.45万元,超募资金收购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17,303.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48,970.45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1,452.52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48,970.45万元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 否 18,998.00 8,659.91 553.99 8,659.91 100.00% 2013年3月31日 1,295.77 否 否 2. 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否 3,250.00 2,897.80 208.24 2,897.80 100.00% 2013年3月31日 不适用 否 3、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不适用 10,690.29 10,690.29 10,690.29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248.00 22,248.00 11,452.52 22,248.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9,419.45 9,419.45 9,419.4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收购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 - 17,303.00 17,303.00 17,303.00 100.00% 2012年11月2日 否-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6,722.45 26,722.45 26,722.45 合计 48,970.45 48,970.45 11,452.52 48,97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移动终端天线技改项目原计划投资18998万元,累计已完成投资8659.91万元,因公司并购LAIRD北京后生产能力与生产技术水平达到或超 过技改募投计划,公司已决定不再追加投资。技改项目分四个小项,3G移动终端天线技改项目与模组天线技改项目是对原有天线生产技术的 升级改造,经济效益不易量化,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3D精密成型天线(LDS天线)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天线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已达到 预定产能,报告期实现经济效益1295.77万元。随着技改项目产能利用率的提高,将为公司创造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7.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0.4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22,248.00万元后, 超额募集资金为26,722.45万元,截至目前,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为: 1、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 剩余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以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方案》,决定以现金人民币19,800.00万元收购莱尔 德(香港)所持有的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计划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完成。2012 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 收购价款调整修订为人民币17,303.00万元; 3、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收购项目 结余超募资金人民币2,497.00万元以及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922.45万元(合计人民币4,419.4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 金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适用 2011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发生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为1,106.73万元,其中用于终端天线 技术改造项目498.06万元,用于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608.6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10,690.29万元。 1、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LDS天线(3D天线)产业化已基本完成,已具备年产3D天线3,600.00万支的产能;高性能天线连接器产业化 第一期固定资产投资已完成,月产能超过2,000.00万支,3G移动终端天线技术改造、模组天线技术改造已完成分部分设备更新。由于公司完 成英资莱尔德无线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后,生产能力已经超过终端天线技术改造项目募投计划,现募投项目无未达计划; 2、研发测试中心建设以基本完成,研发测试中心的技术性能及测试容量均已达到原定设计水平,该中心已投入使用,为公司新项目提供研发、 测试服务。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2013 年1 月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原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 达到原募投计划的原定目标,已完成整体项目建设,公司将节省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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