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 螳 螂: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12日 17:33:16 中财网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螳螂”或“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就金螳螂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金螳
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684.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36.00元,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637.6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2,785.39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划入公
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7324310182400005351)人民币
129,852.29万元,另扣除为本次发行所支付的申报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专
项评估费用等发行费用201.69万元后,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9,650.60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会验字[2011]
第46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1年12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
负责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苏州格格木制品有限
公司、苏州赛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苏州赛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金螳螂工程施工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由苏州赛得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由公
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继续开展金螳螂工程施工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
投资与建设。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就该项目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7,688.37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
和《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短期理财业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
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
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
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
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
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金螳螂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同时对金螳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影响。


平安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汪 洋
黄 玮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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