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工银纯债: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0月17日证监许可【2013】1314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短期 融资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 增发新股,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4 九、基金的投资 .................................................................................................................53 十、基金的财产 .................................................................................................................6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61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7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9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8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84 二十三、备查文件 .................................................................................................................85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86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00 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或“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并于 2012 年 6月 19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人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申)购、赎回时,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B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7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日期:2005年6月 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焕祥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集团派驻子公 司董监事办公室专职派出董监事。 1984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 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副 厅级)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目前兼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资深专家、工银金融租赁公 司董事长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 Neil Harvey先生,董事,瑞士信贷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驻香港。现任香港 8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首席执行官和大中华地区联席首席执行官,负责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部与投资银行部的各项 业务。他目前还是是亚太地区资产管理副主席以及亚太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 Harvey先生 从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长达 27年,在亚太区工作达 15年,拥有对新兴市场和亚太区 的丰富知识和深入了解。 Harvey先生在瑞士信贷集团工作了 13年,曾在多个地区工作,担 任过多项职务,最近担任的职务是资产管理部亚太区和全球新兴市场部主管。 Harvey先生 还担任过亚洲(不含日本)投资银行部和固定收益部主管。 Harvey先生是瑞士信贷集团全 球新兴市场固定收益业务的创始人,曾担任过多项高管职务,负责澳大利亚、非洲、日本、 拉美、中东、土耳其和俄罗斯的业务。 郭特华女士,董事,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库三七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北京市分行方庄支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室秘书,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 信用审批部信贷风险审查处长,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工商银行 香港分行总经理。 朱文信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历任中 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处长,安徽省滁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分行副行长、 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分行行长室资深专家。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专家、专职 派出董事,于 2004年 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资 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算 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 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刘国恩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大光华卫 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担任国务院医改 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曾执教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 (1995-1999)、美国北卡大学( 2000-终身教职)。历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 2004-2005届主席、 国际医药经济学会亚太联合会主席。主要研究方向为发展与卫生经济学,医疗保险与医改政 策分析。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9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 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学科专业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会成员、学术主持人,美国 C.V. Starr冠名教 授。曾任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主席、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美国哈佛大 学、香港大学访问学者。在《经济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00多篇,主持过 20多项 由国家部委和国际著名机构委托的科研课题。 Jane DeBevoise女士,独立董事,香港大学艺术系博士,历任银行家信托公司( 1998年 与德意志银行合并)董事总经理、所罗门·古根海姆基金会副主席及项目总监、香港政府 委任的展览馆委员会成员、香港西九龙文娱艺术馆咨询小组政府委任委员。 2003年至今担 任香港亚洲艺术文献库董事局董事及主席, 2009年至今担任美国亚洲艺术文献库总裁。 2、监事会成员 王丽丽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 MBA)。1993.6-1998.11历任中国银行海外 行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8.11-2000.11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 2000.11-2005.10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10-2010.4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0.4-2013.5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党委委员。 史泽友先生:监事,高级经济师。 1994.10-2004.11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2004.11-2011.07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昆明分局局长、成都分局局长、内 部审计局副局长。 2011.07至今,任中国工商银行专职派出董事(省行行长级)。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 2006年加入 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信贷 集团 ),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国区 执行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 张舒冰女士:监事,硕士。 2003年 4月至 2005年 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 任科员。 2005年 7月加入工银瑞信, 2005年 7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综合管理部翻译兼综 合, 2007年至 2012年担任战略发展部副总监, 2012年至今任职于机构客户部,现任机构客 户部副总监。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 ACCA非执业会员。 2005年至 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 2008年至 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 2009 年 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及稽核业务主管。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 2000年至 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1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校团委副书记。 2009年至 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 2011年加入 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副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郭特华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 :督察长,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 公司证券总部经理, 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 经理。 库三七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毕万英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 5月至 2004年 8月任职于美国 TheVanguard Group,担任数量工程师;2004年 8月至 2005年 10月任职于美国 EvergreenInvestments,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 10月至 2007年 6月任职于美国 INGInvestment,担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年 6月至 2013年 1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风险管理部总监(首席风险官)。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昌明先生,11年证券业从业经验;先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担任投资经理, 中国人民银行美洲代表处交易室担任副代表、交易员,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担 任投资经理;2013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何江旭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担任国泰基金金鑫、基金金鼎、金马稳健回报、 金鹰增长以及金牛创新成长基金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权益投资副总监;2009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0年 4月 12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 理;2011年 4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 江明波先生,1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普天债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负责人; 2004年 6月至 2006年 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经理;2006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 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 2月 10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 月 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13年证券从业经验,CFA、FRM;先后在东方汇理担任结构基金和亚太股票 1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经理,香港恒生投资管理公司担任香港中国股票和 QFII基金投资经理;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部总监,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监;2007 年 11月 29日至 2009年5月 17日,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2月 14日至 2009年 12月 25日,担任工银全球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成长基 金基金经理;2011年 10月 24日至今,担任工银主题策略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9月 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 11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杜海涛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 2006年9月21日至2011年4月21日,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 8月 16日至 2012年 1月 10日,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 5月 11日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 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 6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纯债定期开放基金基 金经理;2013年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8月 14日至今,担任 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0月 31日至今,担任工银添福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14年1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宋炳珅先生,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研究部总监。2012年 2月 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3年 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1月 28日至 今,担任工银瑞信 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月 20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 价值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0年 8月 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2011年12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 2月 7日至今担 任工银瑞信保本 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 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 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 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1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 1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 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1)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2)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 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 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关 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 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法律合 规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渠 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 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 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法律合规部等部门在 1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 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 1988年 8月 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5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李峰 电话: 021-52629999-212050 传真: 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601166),注册资本 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 36,774.35亿元,股东权益 1997.69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11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 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期货业务管理处、期货存管结算处、养老金管理中 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10人,平均年龄 32岁, 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 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5]74号。截止 2013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22只——兴 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中欧新 17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 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民生 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 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 6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沪深 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 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总计 370.81亿元。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 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 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18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 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 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 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 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 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19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2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电话:010-66583138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8月 26日 注册资本:190.5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金融街中心B座 2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传真: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2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1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2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ywg.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2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2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 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层 27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http://www.nesc.cn (2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28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2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29)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http://www.xmzq.cn 29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A座 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31)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4层 3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3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1号楼 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3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4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4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43)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 4楼 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 EAC欧美中心A座D区 8层 3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 989号中达大厦 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4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B座 46楼 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65215266 客服电话:010-85572999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4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5号楼 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 010-59393920-811 3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服电话:4008080069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4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4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5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3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51)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28号新金桥大厦 5楼 法定代表人:周盛 联系人:金昌明 联系电话:021-61766938 客服电话:021-61766900(暂用) 传真:021-61766901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 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348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3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37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3年 10月 17日证监许可【2013】 1314号文注册。 (二)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本基金自 2014年 4月 16日至 2014年 5月 13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 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 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 38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售。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具 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 并披露。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消。 (4)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 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含 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 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 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 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6)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 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4、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申) 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 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 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 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39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基金管理人可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的设置、费率水平及其他具体规则,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 始调整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认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M < 100万 0.60% 0%认购费率 100万 ≤ M < 300万 0.40% 300万 ≤ M < 500万 0.20% M ≥ 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 /笔 M < 100万 0.24% 0% 养老金特定认购费100万 ≤ M < 300万 0.12% 率300万 ≤ M < 500万 0.04% M ≥ 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 /笔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 购申请单独计算。 6、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 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4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 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 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 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 息,可得到 9,945.36份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 B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 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 B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 息,可得到 10,005份基金份额。 7、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1)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认购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8、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一)募集资金 4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4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 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4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基金投资者交付款项后,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该申购申请时,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基金登 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 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元;通过本基金 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 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 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 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4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M<100万 0.80% 0%申购费率 100万 ≤M<300万 0.50% 300万 ≤M<500万 0.30% M ≥ 5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M < 100万 0.32% 0% 养老金特定申100万 ≤ M < 300万 0.15% 购费率300万 ≤ M < 500万 0.06% M ≥ 500万按笔收取, 1000元 /笔 注: M为申购金额 (1)A类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选择申购 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