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威合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 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 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40.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459.12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3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户之 中。2011年1月,博威合金、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三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发行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万 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板带”)负责实施,2011年3月,博威合金、博威板 带、保荐人共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 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建毅、 傅毅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 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协 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2,377.99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514.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7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东湖支行 383158348680 -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 144,895.17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29 1,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30 1,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31 1,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9-152001040008512-00334 5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35 5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36 5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39-152001040008512-00337 5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134112505010000112 741.63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5,145,636.80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1,459.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5.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377.99 [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1万吨无铅 易切削黄铜棒线 生产线项目 否 18,817.00 18,817.00 18,817.00 72.88 19,136.67 319.67 102% [注2] 否 年产1.8万吨变 形锌合金材料生 产线项目 否 14,528.00 14,528.00 13,932.00 876.16 14,906.23 974.23 107% 2014年10月 否 年产2万吨高性 能高精度铜合金 板带生产线项目 否 40,793.00 40,793.00 36,877.00 2,406.67 41,013.97 4,136.97 111% 2013年12月 144.89 [注3] 否 合 计 74,138.00 74,138.00 69,626.00 3,355.71 75,056.87 5,430.8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1、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线项目:公司立足长远,为了提高产品精度和档次,大量采用了较为 先进的进口设备,到货期较原先预计长,同时因与原先生产使用的设备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安装调试时间延 长; 2、年产1.8万吨变形锌铝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1)该项目属专利产业化项目,国内无现成经验可供借鉴 和参照,产品各项性能参数验证的周期较长,导致工艺验证时间超过预期;(2)该项目的关键设备均为进口 定制设备,导致生产线设备调试时间超过预期。 3、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属公司为丰富产品线而增加的新产品,公司招聘 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但由于大量采用进口设备,与国内普通的设备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安装调 试及培训的时间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通过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部分投资,截至2011年1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602.90万元。该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鉴证报 告》(天健审[2011]203号)。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15,602.9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67,321.12万元。经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及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9,321.1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2011年2月26日实施完成。 [注1]:包含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5,056.87万元以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19,321.1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年产1万吨无铅易切削黄铜棒线生产项目于2013年9月投产,后在规模生产过程中,高精度产品后道生产设备还需进一步调试,无法对整个项目进行效益分析。 [注3]:年产2万吨高性能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生产线项目因2013年投产期仅为1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威合金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2689号),认为:博威合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博威合金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刘建毅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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