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林特: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14日 21:08:13 中财网










关于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 证 报 告


















目 录



页 码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

二、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关于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CHW证专字[2014]0048号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博林特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林特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博林特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林特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林特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鉴证报告作为博林特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天津



2014年4月14日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80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德证券”)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元。

截至2012年7月12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入的募集资金584,200,000.00
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5,8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于2012 年7月12日汇入公司在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501014180000556)584,200,000.00元,扣除其他
发行费用9,472,378.94元后(不含上市路演、酒会等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4,727,621.06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7,312,621.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第0102019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3年度募集资金支取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支取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

218,581,744.51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7,241.23

小计

3,137,241.23

3.募集资金专户的减少项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77,860,776.58

置换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子公司

105,000,000.00

小计

182,860,776.58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

38,858,209.16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38,858,209.16元,与尚未支取
的募集资金余额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于2012年7月30日分别与中国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于洪支行、江苏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招商银行沈阳北站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增设超募资金存储专户。2013年2月4日,公司、中德证券与兴业银行沈阳
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
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该协议。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100534463

募集资金专户

1,260,097.69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200736596

三个月定期存款

5,000,000.00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100523315

募集资金专户

4,199,448.43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200736860

三个月定期存款

5,000,000.00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200736749

三个月定期存款

5,000,000.00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100523206

募集资金专户

2,978,506.23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100522754

募集资金专户

402,477.75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200736233

三个月定期存款

5,000,000.00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

422010100200736350

三个月定期存款

10,000,000.00

工商银行沈阳于洪支行

3301009229200018131

募集资金专户

17,679.06

募集资金户余额合计





38,858,209.1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96,710,473.31元。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2013年博林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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