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欣旺达: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本保荐机 构”)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公司”、“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欣旺达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18.66元。截至2011年4月1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877,020,000.00元,扣除发 行费用53,675,657.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3,344,342.83元。 截至2011年4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793,124,045.15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703,124,045.15元,其中:(1)以前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46,493,267.07元,其中:①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64,546,496.73元;②募集资金到 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81,946,770.34元;(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为156,630,778.08元。 2、201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0,000.00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 为15,947,764.42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6,168,062.1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5月17 日,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与J.P.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共同出 资设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第一创 业将公司与其签署的《保荐及主承销商协议书》及《三方监管协议》等七份协议 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一创摩根。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有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需公司自己开立外币账户进 行结算。经公司2012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012219535,该账户作为超募资金账户(账号为0082100267945)的外币账户, 仅用于超募资金外币的付款业务使用。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 支行、一创摩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上述超募资金的外币账户进 行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已 在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为2000752838000225,并与保荐机构第 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超募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上 述超募资金的专项账户进行监管。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 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 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熟低原则在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8412 81,100,000.00 774,115.50 活期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505 84,900,000.00 997,642.17 活期 中信银行西乡支行 7440810182100008224 53,800,000.00 683,847.96 活期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1572 29,700,000.00 359,878.00 活期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306 150,000,000.00 1,607,190.07 活期 平安银行高新北支行 0082100267945 433,152,840.00 5,853,511.51 活期 平安银行高新北支行 2000012219535 活期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2000752838000225 35,891,876.89 活期 合计 832,652,840.00 46,168,062.10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9,308,497.1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5,663.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0,31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 池模组技改项目 否 8,110.00 8,110.00 60.96 8,093.21 99.79 2012年12月31日 2,436.97 否 否 2.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否 8,490.00 8,490.00 102.55 8,489.94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2,982.68 否 否 3.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 组技改项目 否 5,380.00 5,380.00 123.68 5,351.54 99.47 2012年12月31日 1,904.20 否 否 4.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否 2,970.00 2,970.00 235.60 2,969.99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950.00 24,950.00 522.79 24,904.68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否 8,000.00 8,000.00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11,000.00 25,000.00 不适用 3.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否 7,200.00 7,200.00 1,315.79 7,198.74 99.98 2013年12月31日 152.63 是 否 4.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 组技改项目 否 3,800.00 3,800.00 1,400.72 3,785.20 99.61 2013年12月31日 80.71 否 否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5,663.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0,31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5. 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 制器项目 否 5,000.00 5,000.00 1,423.78 1,423.78 28.48 2014年6月30日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9,000.00 16,000.00 15,140.29 45,407.72 合计 73,950.00 40,950.00 15,663.08 70,312.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1、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售价下降,人工成本上涨,行业毛利水平整体下降,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2、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售价下降,人工成本上涨,行业毛利水平整体下降,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3、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4、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尚处于研发试产阶段,公司管理层采取谨慎态度,避免赶工期而在造成设备投入与市场需求脱节以及资金的使用浪费,公司计划根据市场 环境和订单的需求购置设备,从而导致该项目投资计划有所延迟,原计划2013年12月31日完成,现预计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投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总额为57,384.4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407.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2011年6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6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2、经公司2012年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12年2月27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其中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7,20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3,8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0,983.94万元。 3、经公司2012年7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7月19日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4、经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2年11月9日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5,663.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0,31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1,423.78万元。 5、经公司2013年7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3年8月7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经2012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拟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变更仅为未投入的部分设备投资的实施地址变更,基建投资部分实施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1年6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立信大华核 字[2011]1752号《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6,454.65万元。其中: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580.25万元,已置换1,580.25万元;笔 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2,295.70万元,已置换2,295.7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486.18万元,已置换 1,486.18万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092.52万元,已置换1,092.5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1、经2011年6月12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6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1年12月9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经2011年12月14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以及2012年1月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2012年6月27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经2012年7月2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7月19日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月10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经2013年1月16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超 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7月11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5,663.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0,31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5、经2013年7月19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 模组技改项目 15,802,534.15 15,802,534.15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22,957,016.41 22,957,016.41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 技改项目 14,861,766.62 14,861,766.62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10,925,179.55 10,925,179.55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合计 64,546,496.73 64,546,496.73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1年6月12日出具了立信大华核字[2011]1752号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64,546,496.73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经2011年6月12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及2011年6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1年12月9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经2011年12月14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以及2012年1月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2年6月27日,公司已按上 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3、 经2012年7月2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及2012年7月19日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月10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经2013年1月16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7月11日,本公 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经2013年7月19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总额为57,384.43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45,407.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 经公司2011年6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6 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超募资金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 万元。 2、 经公司2012年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12 年2月27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 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其中笔记本电脑类锂 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7,20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投资总额3,8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0,983.94万元。 3、 经公司2012年7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2年7月19 日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4、 经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2年11 月9日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423.78万元。 5、 经公司2013年7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3 年8月7日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无预计效 益。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2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地址拟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变 更仅为未投入的部分设备投资的实施地址变更,基建投资部分实施地点不变。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 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欣旺达出具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欣旺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欣旺达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负责欣旺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 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欣旺达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文件、中介机构的审核 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相关负责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欣旺达201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欣旺达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本保 荐机构对欣旺达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宁斌 熊顺祥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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