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荣科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科科技”、“本公司”)于 2014 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1.11元,募集资金 总额18,887.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28.9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6,258.0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387.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会验字[2012]第03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1]2143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2 年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012年2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青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2 年9月18日、2013年 10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青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 “金融IT外包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已 经建设完成,该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3,439.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项目结余金额 利息收入 净额 募集资金专项 结余 金融IT外包服务 基地建设项目 3,990.03 3,439.98 550.05 4.48 554.53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的差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 “金融IT外包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39.98万元,累 计投入比例为86.21%。截止2014 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结余 (含利息收入净额)554.5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如下: 本项目承担主体为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项目主要由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来主导 建设,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充分结合和利用现有的金融行业研发和实施经验, 将技术优势和人员经验转化到项目产品研发上,从而降低研发费用,节约了部分募 集资金。 四、 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554.5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 2014年3月21日口 径统计),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荣科科技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将委托财务部相关 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 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 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金融IT外包服务基地建 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 的规模。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金融IT外包 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该募投项 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经过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4、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表示 同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后续的 生产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本次事项不会偏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整体效果产生负面影响,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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