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浩宁达: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报告正文……………………………………………………… 1 附件: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3 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4]G14001150039号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关于 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浩宁达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浩宁达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 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浩宁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浩宁达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浩宁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浩宁达201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清 中国 广州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36.50元。截至2010年2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70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687,296,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1550133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发 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集 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已将上述费用4,733,600.00元包含 到发行费用,2010年12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2011年3月已从基本户转回募 集资金账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7,970,4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2,029,600.00元。 (二)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含) 以前年度已使 用金额 本 年 使 用 金 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本期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 归还募集 资金 692,029,600.00 44,763,247.87 328,771,121.34 57,264,560.34 60,000,000.00 60,000,000.00 350,757,166.19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中包含转入纳税专户余额4,375.77元。 201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7,264,560.34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归还募集资金60,000,000.00元,本年已使用 57,264,560.34元,累计已使用386,035,681.68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 入净额44,763,247.87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350,757,166.1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 的期末资金余额350,757,166.19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 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 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10月,公司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田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分别用于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 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 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共同分别与 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350,757,166.19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存款方式 存款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 活期存款 2,651,805.16 - 定期存款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田支行 活期存款 58,484.26 - 七天通知存款 1,50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 活期存款 651,363.68 - 定期存款 2,137,528.97 - 理财产品 11,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活期存款 29,152.75 - 定期存款 2,220,000.00 - 理财产品 8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支行 活期存款 70,364,513.60 - 定期存款 - - 理财产品 70,000,000.00 -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支行 活期存款 100,000,039.50 理财专户 理财产品 -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活期存款 110,914.84 - 定期存款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活期存款 33,363.43 - 理财产品 10,000,000.00 - 合 计 350,757,166.1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202.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26.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6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6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8,603.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9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 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 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是 20,000.00 - - 2,345.00 - - -34.08 - - 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 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是 5,600.00 - - 214.32 - - - -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1,593.19 53.11% 2011年6月30 日 - - 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1,900.00 1,900.00 16.80 661.08 34.79% 2011年6月30 日 - - 否 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26,870.19 5,709.66 8,896.51 33.11% 2016年1月1日 -86.19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500.00 31,770.19 5,726.46 13,710.10 - - -120.2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2011年10月25日 -710.09 否 否 设立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否 1,599.80 1,599.80 1,599.8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0.64 否 否 收购深圳市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93.67 4,293.67 4,293.67 100.00% 2011年5月16日 -643.58 否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5,000.00 15,000.00 6,000.00 21,000.00 100.00% - - - - 归还募集资金 - -9,000.00 -9,000.00 -6,000.00 -15,00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893.47 24,893.47 0.00 24,893.47 - - -1,353.02 - - 合 计 55,393.47 56,663.66 5,726.46 38,603.57 - - -1,473.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与“电能计量仪表及 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由于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已经2012年9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与2012年10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于“设立惠州子公司实 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惠州浩宁达项目尚在建设期。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受市场因素及重点客户影响,公司基于 稳健原则放缓了该项目的投入,未能达到预期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根据本公司2010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部分归还银行借款1,000 万元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万元。 2.根据本公司2010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3.根据本公司2011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599.8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 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实施中高压电缆附件生产基地项目。 4.根据本公司2011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293.67万元收购深圳先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股份。 5.根据本公司2011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2年4月13日归还。 6.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已于2012年10月18日归还。 7.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已于2013年10月17日归还。 8.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 9..201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且可进行滚动使用,投资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0,800.00 万元,赎回30,800.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根据本公司2010年9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由深圳变更为北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2,345.00万元。根据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5.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根据本公司2011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于2012年4月13日归还。 2.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已于2012年10月18日归还。 3.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已于2013年10月17日归还。 4.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3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且可进行滚动使用,投资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84,500.00 万元,赎回67,400.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17,100万元,余额明细如下: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阳光理财T计划 “月月赢”2009年对公客户第三期产品1” 理财产品1,1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到期日:按月设单一投 资期,滚动式理财计划;兴业股份有限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六个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 浮动收益型到期日:2014年4月2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52天”理财产品7,000 万元,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到期日:2014年1月2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蕴通财富﹒日增 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1,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可提前终止。;其 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存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增资 南京浩宁达实施电子式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的自筹资 金2,345.00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名 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 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 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20,000.00 2,345.00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0400049号”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超募资金1,000万元和10,000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3年12月31 日,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及投标保证金。 2、201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电力设备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设立北京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3年12月31日,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 3、201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1,599.8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实施中高压电缆附 件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 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99.80万元。 4、201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4,293.67万元收购深圳先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4742%股份。公司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 已使用募集资金4,293.67万元。 5、201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 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 同意本议案。已于2012年4月13日归还。 6、201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 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 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已于2012年10月18日 归还。 7、201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 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 意见,同意本议案。已于2013年10月17日归还。 8、2013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 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实际使用6,000.00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设立惠州子 公司实施惠 州浩宁达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 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 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 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 26,870.19 5,709.66 8,896.51 33.11% 2016年1月1日 -86.19 否 否 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 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 合 计 - 26,870.19 5,709.66 8,896.51 33.11% - -86.1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一、 变更原因 1、“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 该项目的目标市场为江苏省电力市场,2010 年国家电网统一招投标后,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电能表项目招标 公告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且母公司 中标后能否异地生产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招标模式的变化致使在南京建立生产基地的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2、“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原为解决公司上市前产能瓶颈问题所设,而公司在实现挂牌 上市前已迫于扩产压力,用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并增加了产能,产能瓶颈问题已由此得到一定缓解,而此项目的实施进度亦因 此放缓。 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大力推进,智能电表和终端的市场需求放量增长,公司因生产车间、库房及研发用地不足而导致产 能、质量、交货的问题已经给公司带来大量的直接和隐性成本,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因用地不足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为了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满足公司产能的需要,保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产品的质量和交期,公司有继续扩大单相电能表、三 相电能表、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及终端的产能的现实需要。 公司设立惠州浩宁达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土地面积为53,125平方米。地理位 置优越,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利于节约资源、集中管理、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成立全资子公 司惠州浩宁达,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并派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已经201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三、信息披露:本次变更刊登于2012年10月0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行为。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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