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杭氧股份: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17日 09:23:1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
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
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额为78,14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金额为45,831.9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原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届满之后,浙商证券作为公司2014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接替华融证券对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
导的职责,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在6个监管账户中。目前,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外,有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
目虽然建设还在进行中,但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
已经为零,后续建设以自筹资金解决。这些项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名称

项目

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截至2014年3月
31日账户余额

(注1)

说明

1

杭州杭氧
股份有限
公司

超募资


杭州银行
保俶支行

77508100315184

--

--

73,017.72

--

2

杭州杭氧
透平机械
有限公司

透平压
缩机项


招商银行
杭州庆春
支行

571904427910902

114,950,000

86,909,103.15

31,064,705.21

该项目实施完
毕,待余额补充
透平公司流动
资金后注销专
户。


3

吉林市经
开杭氧气
体有限公


吉林经
开气体
项目

中国工商
银行吉林
大街支行

0802212029200123658

40,000,000

40,132,780.28

0.00

该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待
注销。


4

广西杭氧
金川新锐
气体有限
公司

广西金
川气体
项目

中国工商
银行广西
防城港分


2107570029300153316

68,850,000

68,930,969.03

0.00

该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待
注销。


5

杭州富阳
杭氧气体
有限公司

富阳气
体项目

中国工商
银行富阳
支行

1202087129900179520

54,000,000

54,046,629.93

3.67

该项目实施完
毕,待余额补充
富阳杭氧流动
资金后注销专
户。


6

贵州杭氧
气体有限
公司

贵州气
体项目

中国工商
银行修文
支行

2402015129200087658

90,000,000

88,200,000

1,823,498.64

--



注1:为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余额,具体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1、透平压缩机项目已于201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1,495.00
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8,690.91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
少2,804.09万元,主要系项目建设中部分装置实际选型与预计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实际投入金
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2、吉林经开气体项目、广西金川气体项目、富阳气体项目这3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金额
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主要系该项目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三、部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计划及公司承诺

(一)部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计划

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透平压缩机项目、杭州富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负责
实施的富阳气体项目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这两个监管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专户作销户处理。


吉林经开气体项目、广西金川气体项目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资金为零,公司
将直接对专户作销户处理。


(二)杭氧股份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
专户。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永久补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
充为对应项目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并及时注销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杭氧股份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杭氧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及时对外披露。


综上,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杭氧股份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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