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铁塔: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18日 00:20:47 中财网


报 告 书

R E P O R T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报告附件

1、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事务所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真电话:010-88395200




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4]普字第90292号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铁塔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东方铁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规定编制《募集资金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
证《募集资金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及规定要求我
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
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铁塔公司《募集资金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铁塔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


本审核报告并不构成我们对东方铁塔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
实现的任何保证。本审核报告仅供东方铁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锡刚

中国·北京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冠涛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将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43,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9.49元。截至2011
年1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717,81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为1,063,816,319.2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79,439,022.10
元,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2,945,337.1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154,431,96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00.00元,用于增加对子公
司投资2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加上募集
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值33,996,953.1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611,329,593.8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17,815,000.00

减:发行费用

76,666,04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41,148,960.0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79,439,022.10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82,945,337.15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154,431,960.00

4、超募资金偿还贷款

297,000,000.00

5、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00.00

6、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33,996,953.1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611,329,593.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03,343,630.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
用103,343,630.40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元。加上归还的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值16,049,218.76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74,035,182.21元。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611,329,593.85

减: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3,343,630.40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加:1、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2、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6,049,218.7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74,035,182.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四方支行

37101986410051019560

58,853,586.70

54,865,924.70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

11003134453108

233,689,395.42



※2

招商银行青岛胶州
支行

532902000010666



16,266,593.09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胶州支行

242910141551

282,451,898.84

170,743,844.09

※4

恒丰银行青岛福州
路支行

853214010122803493

36,334,712.89

32,158,820.33

※5



※1 期末余额中包括54,020,000.00元协定存款。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5月将“输变电角
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
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3期末余额中包括15,140,000.00元智能定期存款。


※4期末余额中包括169,000,000.00元协定存款。


※5期末余额中包括30,000,000.00元协定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
年3月制定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


2013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2011年1月
25日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深圳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2012年7月27日起银行名称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青岛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1年9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青岛银行有限责
任公司胶州支行变更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公司于2011年9
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年5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
司于2013年5月28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
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备注

胶州湾产业基地
能源钢结构项目

509,378,900.00

629,378,900.00

72,998,122.62

286,577,771.19

45.53%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备注

输变电角钢塔、
单管杆扩产项目

188,658,000.00

248,658,000.00

24,699,763.78

51,486,258.30

20.71%

※1

钢管塔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

60,038,000.00

76,038,000.00

5,377,694.00

26,418,870.16

34.74%



技术研发中心项


35,642,100.00

35,642,100.00

268,050.00

1,245,090.00

3.49%

※2

合计

793,717,000.00

989,717,000.00

103,343,630.40

365,727,989.65

36.97%





※1输变电角钢塔、单管塔扩产项目原计划于2013年7月完成,截至2013年12
月31日的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使用金额,主要原因是由于
该项目2012年4月变更了实施地点并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项目所在工业园电力
配套设施不完善,项目进展略有迟缓,该项目预计于2014年12月全部完成。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月完成,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累计
投入金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使用金额,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原计划用地
位于公司厂区内,由于公司业务量较大且许多产品需要厂内试装,公司为保证客
户的需求,遂指定该项目用地为成品试装场地。公司于2013年12月变更了项目的
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重新筹划并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相应加快了
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预计于2015年12月全部完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东侧变更至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宗土地公司已取
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2年10月25
日至2013年4月25日。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4月12日将15,0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3年4月16日至2013
年10月15日。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
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10月15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3年10月23日至
2014年4月22日。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
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12月13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3年5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
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其中5,000.00万元
期限189天,已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364天,将于2014
年5月27日到期。


2013年5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
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10,000.00万元期限92天,已于2013
年8月30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183天,已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
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3年31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56天,已
于2013年9月26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
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期限192天,已于2014年2
月10日到期收回。


2013年9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


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已于2014年3月5日到期收回。


201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
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各得利系列(优先级2013年12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
91天,已于2014年1月8日到期收回。


2013年12月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
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将于2014年6月2日到期。


2013年12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
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O)理财产品,期限183天,将
于2014年6月4日到期。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各募集资金专户中,详
见本报告二(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4,11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34.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716.00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



50,937.89

62,937.89

7,299.81

28,657.77

56.26

2014年10月31日







2.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



18,865.80

24,865.80

2,469.98

5,148.63

27.29

2014年12月31日







3.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6,003.80

7,603.80

537.77

2,641.89

44

2014年2月28日







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564.21

3,564.21

26.81

124.51

3.49

2015年12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9,371.70

98,971.70

10,334.37

36,572.80

46.08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19,600.00

19,6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29,700.00

1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443.20

100.00









4.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600.00

19,600.00



65,143.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是项目所在地电力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司相应放缓建设速度;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是该项目原用地为公司产品试装场地,公司2013年12月变更了实施地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金额84,743.20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1年3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443.2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9,700.00万元;2011年5月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资20,000.00万元;其他
超募资金19,600.00万元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塔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予以变更,将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原项目用地北侧,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东侧变更至胶
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1年2月1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8,294.53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进行置换,2011年3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
构项目预先投入款6,985.45万元,2011年4月8日,从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输变电角钢
塔、单管杆扩产项目预先投入款1,277.80万元,2011年9月16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置换出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款31.2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分笔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
出1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2年3月22日将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至7月5日分笔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
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2年10月11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4月12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3年10月15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出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3年12月13日将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注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注1:

2013年5月2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其中5,000.00万元期限189天,已于2013
年12月2日到期收回,另10,000.00万元期限364天,将于2014年5月27日到期。


2013年5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其中10,000.00万元期限92天,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收回,
另10,000.00万元期限183天,已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收回。


2013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3年31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56天,已于2013年9月26日到
期收回。


2013年8月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期限192天,已于2014年2月10日到期收回。


2013年9月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已于2014年3月5日到期收回。


2013年10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各得利系列(优先级2013年12期B款)”理财产品,期限91天,已于2014年
1月8日到期收回。


2013年12月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将于2014年6月2日到期。


2013年12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TPO)理财产品,期限183天,将于2014年6月4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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