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人人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18日 11:45:36 中财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对人人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和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18.4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5,178.45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所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广东地区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陕西地区17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四川地区12家连锁超市发展
项目”、“广西地区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天津市6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湖南地区
4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购置项目”八
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52,240.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
超募资金总额为105,178.4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由公司施行集中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各专户管理银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所在子公
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123,627.00万元,具体项目使用
计划及进度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投入进度

广东地区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36,476.00

22,923.21

62.84%

陕西地区17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31,574.00

23,961.33

75.89%

四川地区1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9,484.00

17,247.65

88.52%

广西地区8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2,024.00

10,642.00

88.51%

天津市6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1,465.00

9,199.32

80.24%

湖南地区4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8,584.00

7,020.49

81.79%

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

18,505.00

18,505.00

100.00%

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购置项目

14,128.00

14,128.00

100.00%

小计

152,240.00

123,627.00

81.21%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安排使用投资计划的资金为96,304.42万元,实际
已累计使用35,228.82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投入进度

四川地区5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0,405.50

5,754.23

55.30%

湖南地区5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3,937.60

4,641.84

33.30%

天津市3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7,658.89

5,776.21

75.42%




广西地区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340.00

1,339.89

99.99%

江西地区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2,308.64

1,362.56

59.02%

重庆地区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3,791.91

1,538.98

40.59%

西安地区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5,583.00

1,229.12

22.02%

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

23,119.88

6,227.45

26.94%

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含1号库、2号库和生鲜库

28,159.00

7,358.54

26.13%

小计

96,304.42

35,228.82

36.58%



3、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3,778.43万元(含利息),其中超募资金余
额为80,658.0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门店发展项目,由于部分募集资金意向性门店发展项目没能正
式签约或已签约项目、因物业方延迟交付或解约等原因,不能按照预计时间实施;同时受外部
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新开门店市场培育期延长,公司采取了相对稳健的新店拓展
政策,放缓新店拓展速度,导致募资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速度放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
资金,其中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
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
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
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
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人人乐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人人乐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人人乐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安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时严格执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
保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程序的合法合规,本金的安全以及使用效益的提高,以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意见,安信证券对人人乐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王国文 孙茂峰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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