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 大 陆:2013年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3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检查,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1、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章程》已制定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条款。此外, 公司还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申请 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 报告期内累计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9000万元的授信担保(其中包括2012 年12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合计 6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人民币0万元,履约情况正常。 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年度期 末未结清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独立意见 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规定提 交董事会进行了审议并对外公告,担保程序和相关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了解 了公司相关制度建设情况,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修订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管理制度》等,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进行。综上所述,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3年实现税后净利润 220,327,007.9元,按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 11,937,942.6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3,245,181.81元,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520,812,913.82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13年度按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513,333.3元。剩余的未分配 利润495,299,580.52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提出的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关于续聘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 他有关人员汇报后,经过对公司相关资料审阅,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自受聘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 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考虑了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以及该所 的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后,做出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 公司进行2014年度审计的决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 确定支付有关费用。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兆才 卢杨 程代强 2014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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