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宏昌电子: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 目 录 会议规则 ........................................................................................................................ 3 表决办法 ........................................................................................................................ 4 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议案四:《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5 议案七:《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17 议案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 ............... 18 议案十:《公司章程修订(第四次修订)》 .......................................................... 19 议案十一:《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 23 议案十二:《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 议案十三:《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26 会议规则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登记 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 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发言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身份、所代表的股份数额等情况, 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发言时间一股不超过五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 要求发言。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五、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的,须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 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请将手机调整至振动或关 闭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表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 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 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 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 举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人数的乘积,而非与候选人数的乘积。 3、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 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 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4、计票方法 ①、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 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A、如只投向 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B、如分散 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②、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 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③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5、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 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未 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四、表决完成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请股东将表决 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大会秘书处及时 统计表决结果,由股东代表、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荣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三、宣读会议规则和表决办法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2 《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 《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9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 10 《公司章程修订(第四次修订)》 11 《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11.1 选举林瑞荣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江胜宗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苏建中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张振明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郑台珊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郭亚陶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 用累积投票制) 12.1 选举何贤波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阮吕艳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姚小义为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13.1 选举彭淑贞为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3.2 选举林德明为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五、股东发言、提问 六、投票表决,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进行监票、计票 七、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年报董 事会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监督职责,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次会议的情况如下: 1、 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2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珠 海宏昌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募投项目调整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 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 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进行运作,无违法行为或事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 勤勉、敬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和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 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 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 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4、 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 5、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检查监督意见。不存在公司财务报告 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情形。 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议案四:《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等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公司2013年度经营情况 2013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207,385,292.37元,较去年下降1.8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受原物料价格下跌所致;营业利润74,859,628.56 元,较上年增加了24,000,977.3元,增长了47.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67,310,485.81元,较上年上升40.98%。 2、关于2013年末的财务状况 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43,467,635.82元,比年初减少 35,470,083.52元,减幅2.57%;负债总额450,479,976.95元,比年初减少 88,351,225.07元,减幅 -16.40%。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由年初的 39.08%下降至 33.53%。 2013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2.23 元,比年初2.10元增加了 0.13元, 增幅6.19%,主要原因为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增加所致。 3、关于2013 年的现金流量状况 201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净流入45,505,785.40 元,较去年 减少了93,012,939.81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净流出 402,787,387.48元,较去年减少了466,409,913.2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是净流出67,629,667.37 元,较去年减少了259,364,875.75元。 2014 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取代进口品、就近服务”为市场定位,以“顾客 需求及市场竞争”为导向,秉持“诚信、努力、热忱”的企业文化,重点做好“调 结构、扩渠道、降成本、技术创新”等四个方面的整体经营计划和战略,进一步 提升经营效率和经营成果,创造更高的股东价值!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 下: 201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人 民币56,226,658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百分比4.67%。 2013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交 易金额人民币39,123,771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百分比3.25%。 2014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交易金 额人民币60,829,000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百分比5.03%。 2014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 交易金额人民币50,508,000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百分比4.18%。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于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 告》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六:《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5,191.96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2,724,322.1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 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七:《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7,310,485.81元,母 公司净利润人民币60,853,456.41元,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6,085,345.64元 之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225,140.17元(合并口径67,310,485.81减 6,085,345.6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 民币20,800,000.00元,占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67,310,485.81元的3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提请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14年度审计服务,该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十:《公司章程修订(第四次修订)》 各位股东: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 92号)等相关规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需求,对宏昌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增加: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 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 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 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 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 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存在公 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 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姓名,协助或纵容前述侵占行为的情节。 (三)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敦促董事会秘书通知各位董事并召 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 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 手续。 (五)除不可抗力,若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 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公司《章程》第二百条,修订履历同步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前后比较如下。 原文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 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 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 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 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 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 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 日,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 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 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 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 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在 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前述侵 占行为的情节。 (三)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 报告,敦促董事会秘书通知各位董事并 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对于 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 向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发送限期清 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 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并办理相应手续。 (五)除不可抗力,若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 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30日内向相 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 份变现以偿还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2008年4月 17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08年12月25日公司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2011年12月1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12年9 月25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三次修订。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审批 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之日起实施。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2008年4月17 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08年12月25日公司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2011年12月1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12年9 月25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三次修订;【】年【】月【】日 公司【】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审批机 关批准之日起生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十一:《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瑞荣、江胜宗、苏建中、张振明、 郑台珊、郭亚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林瑞荣先生,男,1961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 化工系毕业,自1999年10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业部协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江胜宗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 业,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建中先生,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淡江大学国贸系毕业, 自2009年1月起至今担任宏仁企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张振明先生,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国贸系毕 业,自2008年12月起至今担任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 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曾担任公司董事。 郑台珊女士,女,1973年1月出生,中国台湾籍,中兴大学会计学研究所 毕业,自2008年3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宏仁企业集团会计部经理、协理,现任公 司董事。 郭亚陶先生,男,1954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醒吾技术学院国际贸易 系毕业,1988年创办香港中睦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另1993至2001年 担任全美人寿保险集团中国首席代表,2001年至今担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最高 顾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十二:《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何贤波、阮吕艳、姚小义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何贤波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双学位),执业律师。曾任深圳粤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经理,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等职,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师。 阮吕艳女士,女,1972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KPMG审计主任,Deloitte审计经理,中国文化大学会计系讲师,Ernst & Young 执业会计师,骏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等职,现任来兴联合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会计师。 姚小义先生,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理学学 士、湖南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南大学数理金融学博士,英国莱切斯特大学 (University of Leicester)经济系访问学者,1993年8月至今任教湖南大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十三:《关于换届选举宏昌电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彭淑贞、林德明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如下: 彭淑贞女士,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崇祐企专会计系毕业, 自2003年2月起至今担任宏仁企业集团财务部处长,现任公司监事。 林德明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文化大学企业管理系毕 业,1998年8月至2014年2月担任宏仁企业集团会计副理,2004年2月至今担 任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请各股东审议。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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