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贸物流: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或“保荐人”)作为港 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本保荐 机构针对华贸物流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贸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1号文核准,华贸物流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66 元,共 募集资金66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 用、评估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印花税等相关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9,820,81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 月22日全部到账,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 字第604685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95万元(包 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437.77万元。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4,5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4,500万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 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 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五)实施方式:拟授权董事长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 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投资时需保荐代表人签字 同意,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 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 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华 贸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此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俞 露 杨志伟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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