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贸物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1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5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0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66 元,共募 集资金66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 评估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印花税等相关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9,820,81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22 日全部到账,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 60468585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并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进行明确规定,本公 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以便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管理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的要求存放、 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常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12 年5 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银国际”)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如下募集资金专户中: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宝山支行 444261761077 用于国外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宜山支行 021900283210804 用于国内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常兴支行 021900283210102 用于临港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东方支行 0230014180001045 用于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市宝山支行 44426176107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251,484.22 454661904508 定期存单 72,172,601.20 小计 81,424,085.42 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宜山支行 02190028321080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82,300.36 02190028328000034 定期存单 51,750,000.00 02190028328000048 定期存单 15,883,985.4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小计 68,716,285.82 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常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常兴支行 0219002832101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3,560,290.33 小计 23,560,290.33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023001418000104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77,038.96 小计 677,038.96 合计 174,377,700.53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 (一)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4,500万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 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 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五)实施方式:拟授权总经理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 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 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拟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投资时需保荐代表人签 字同意,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 保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华贸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 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华 贸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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