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民和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山东民和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取得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20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了43,523,3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11]0007002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839,999,998.8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2,299,998.80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个欧元账户 和9个定期存款账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 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保荐机构可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 查。目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开户账号/存单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10100108888888 82,464,525.96 账户(民和股份)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30100200054758 5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股份)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30100200054871 5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股份)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30100200054996 5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股份)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30100200054515 5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股份) 兴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78030100200054637 5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60101040288888 20,040,862.05 账户(生物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60101048999999 5,971,200.28 账户(民和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15360151000000006 3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15360151800000007 3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15360151600000008 40,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15360151900000002 15,000,000.00 定期存款(民和食品)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 360138040000194 2,117.69 欧元户(民和食品)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000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784.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0,629.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 否 53,920 53,884.26 880.40 4,591.08 8.52% 2014年12月31日 否 否 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否 17,840 17,840 251.87 1,475.16 8.27% 2014年06月30日 否 否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 否 9,505.74 9,505.74 2,651.90 4,562.94 48.00% 2014年03月31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265.74 81,230 3,784.17 10,629.18 -- -- -- -- 合计 -- 81,265.74 81,230 3,784.17 10,629.1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推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随着2011年通胀水平 的回落,国内禽肉价格同步走低,整体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开始出现亏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降低募集资金 的投资风险,节约运营成本,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发展形势,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 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尽管推迟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但整体项目内容不变,因此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肉鸡养殖景气度依旧不振,2013年度公司“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和“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由于不受养殖影响,进度相对较快。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为生物科技公司发电厂旁,由其进行 管理实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商品鸡养殖建设项 目中新建养殖区由原建设地改为蓬莱市小门家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民 和生物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粪污处理技术及经验,项目交由其实施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业务和资源,有效控制业务 运营风险,提高公司整体管控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一年,已经归还。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募集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保本理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进行保本理财,公司已买入1年期保本理财产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六、会计师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意见为:我们认为,民和股份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民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平 吴卫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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