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唐山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 3 A90 73 - 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公司) 于 2010年6月募集的 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及2011年8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 至 201 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 工作。 唐山港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 [2007] 500 号 )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 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 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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