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硕信息: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20日 17:08:09 中财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
安硕信息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尽职
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安硕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5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872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2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0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34,574,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9,473,600.00元。该项募集
资金于2014年1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
验字[2014]第4-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经公司一
届十三次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为: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1

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建
设项目

6,124.6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长宁支行

98490158000000115

2

风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5,258.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四平支行

12190601661060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81.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四平支行

121906016610207

4

信息化服务与支持平台
建设项目

2,282.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虹口支行

98670154740001650




二、安硕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额
(万元)

建设期
(月)

备案机构/文号

1

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建
设项目

6,124.60

24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杨发改备(2011)21号

2

风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5,279.62

24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杨发改备(2011)19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81.91

24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杨发改备(2011)22号

4

信息化服务与支持平台
建设项目

2,282.34

24

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杨发改备(2011)20号

合 计

16,968.47

-

-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
资额为48,132,428.4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额
(万元)

募集资金额
(万元)

自有资金投入
额(元)

本次置换金额
(元)

1

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
建设项目

6,124.60

6,124.60

17,684,351.68

17,684,351.68

2

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

5,279.62

5,258.51

16,098,393.72

16,098,393.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81.91

3,281.91

12,353,503.03

12,353,503.03

4

信息化服务与支持平
台建设项目

2,282.34

2,282.34

1,996,179.96

1,996,179.96



合计

16,968.47

16,947.36

48,132,428.40

48,132,428.4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4]第4-00106号《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
至2014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132,428.40元,公司独立董
事就此发表专项同意意见。


三、中德证券对安硕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中德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8,132,428.40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崔学良 张国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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