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鄂武商A: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4-00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 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17日在公司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10名。独立董事肖永平委托独立董事谭力文表 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 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喻景忠、肖永平、谭力文、余春江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武商集团二○一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武商集团二○一三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武商集团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武商集团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二O一三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606,202,156.10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5,118,314.34元。 二O一三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367,028.88元,年初 未分配利润为780,608,140.89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9,975,169.7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 盈余公积金共计69,873,405.78元,二O一三年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1,060,101,763.99元。 鉴于公司2011年配股工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后由于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而失败, 给企业发展造成较大资金压力,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当前, 第一、第二大股东之间在企业的一些重大问题上仍没有形成共 识,而企业发展又不能因此而停止;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正处 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大,为保证企业 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二O一三年度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下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3票反对。其中邹明贵、 汪强和余春江投反对票,理由为:并不认为配股失败是不安排分 红的理由;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足以支持分红;证监会亦要求上市 公司对股东有及时、适当的分红回报;现金分红并不是分红的唯 一方式,即便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亦应考虑送红股等方式。 六、《武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 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O一三年度,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二 十二年。 经董事会研究,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并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其报酬 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银行贷款、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贷款授 信捌仟万元整。 2、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伍 仟万元整。 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贰 亿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办理综合 授信贷款及信托贷款壹拾亿元整。 5、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贰亿元 整。 6、向汉口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 亿元整。 8、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贰亿元整。 9、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流动资 金贷款伍亿元和中长期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壹拾亿元整,同时办 理预付卡保函壹拾亿元整,并相应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质 押。 10、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流 动资金贷款肆亿元整。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 亿元整。 1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 整。 1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 陆亿元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江超、刘聪、黄家琦、孙建清回避表决,其余非 关联董事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编号为 2014-009号公告《武汉武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 O 一三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第一、三、四、五、七、九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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