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济柴:独立董事关于对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发表独立意见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济南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 案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持有本公司60%的股份)具有提 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吴根柱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3、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吕玉芹_____________ 丁晓东_____________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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