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华声股份: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4年04月23日 20:33:4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桥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冯云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8,225,802.45

319,597,977.22

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078,730.60

18,408,375.49

2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23,075,586.02

18,051,729.64

27.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411,428.46

-14,831,310.31

-125.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9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9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

2.42%

0.4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53,797,409.57

1,367,080,888.56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6,144,262.19

793,065,531.59

2.9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2,951.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49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165.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7.73



合计

3,144.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6,57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顺德区
远茂化工实业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20.41%

40,813,951

40,813,951





佛山锐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19.57%

39,149,998

39,149,998

质押

39,149,998

华声(香港)
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8.83%

37,658,719

37,658,719

质押

36,765,000

佛山市顺德区
诚众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
伙)

其他

3.88%

7,750,000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约定
购回专用账户

其他

2.45%

4,900,000







金禄久

境内自然人

0.51%

1,026,436







罗绮霞

境内自然人

0.48%

950,000







大成价值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

401,000







周正平

境内自然人

0.19%

383,000







王月升

境内自然人

0.16%

32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佛山市顺德区诚众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7,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5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购回专用账户

4,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00,000

金禄久

1,026,436

人民币普通股

1,026,436

罗绮霞

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000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4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1,000

周正平

3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3,000

王月升

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

施荣海

3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000

侯维国

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

何治杰

263,500

人民币普通股

263,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远茂化工、锐达投资、华声香港、诚众投资为公司发
起人股东,其中香港华声与锐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两者均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罗桥胜、冯倩红夫妇全资拥有。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5月16日,公司股东诚众投资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200万股,占总股
本比例1%;2013年6月6日,诚众投资再次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490万股,占总股
本的2.45%。上述交易的约定购回期限均为一年,报告期内发生购回交易合共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

截止报告期末,诚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上述约
定购回交易而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账户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数量49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4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控股股东锐
达投资、香港
华声

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除香港
华声与锐达
投资存在股
份委托管理
的情形外,香
港华声及锐
达投资不转

2012年04月
16日

36个月

严格履行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
股份。


股东远茂化


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
有的本公司
股份,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
份。


2012年04月
16日

36个月

严格履行

实际控制人
罗桥胜、冯倩


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于
本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经持有的
香港华声、锐
达投资股权,
也不由香港
华声、锐达投
资回购其所
持股权;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
股份。


2012年04月
16日

36个月

严格履行

董监高罗桥
胜、冯倩红、
卢锡球、黄喜

在作为本公
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2012年04月
16日

公司上市一
年后至其离
任后18个月

严格履行




强、谢基柱、
卢惠全、刘
琛、刘世明

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如其离
职,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股
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
的50%。


实际控制人
罗桥胜、冯倩
红及股东锐
达投资、香港
华声、远茂化
工、诚众投资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
或进行与本
公司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


2012年04月
16日

长期

严格履行

实际控制人
罗桥胜、冯倩


1、在香港华
声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保
证促使香港
华声和锐达
投资不终止
并完全履行
于2011年8
月31日签署
的《股份委托
管理协议
书》,不再通
过香港华声
行使除资产
收益权和处
置权以外的
其他全部股

2012年04月
16日

长期

严格履行




东权利。2、
在香港华声
持有公司股
份期间,保证
不转让香港
华声和锐达
投资的股权
或引进新的
股东;保证维
持香港华声
及锐达投资
的董事不变,
即香港华声
的董事为罗
桥胜及冯倩
红,锐达投资
的执行董事
为罗桥胜。3、
在香港华声
及锐达投资
所持公司股
份达到法定
减持条件并
依法减持时,
保证先减持
香港华声所
持公司的股
份;在香港华
声所持公司
的股份减持
完毕之前,不
减持锐达投
资所持公司
的股份。4、
保证无条件
配合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主管
部门、保荐机
构、律师、会
计师对香港
华声的监管
及调查要求。

5、若违背上




述承诺,除承
担相关处罚
等法律责任
及向有关利
益方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外,还将向公
司一次支付
赔偿金1,000
万元。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变动幅度(%)

0%



3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4,188.97



5,445.66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4,188.9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公司加大力度抢占市场。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罗桥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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