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勤上光电: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东莞勤上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 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 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勤 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承销,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112,404.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6,722.46万元, 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于2011年 11月21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 利息收入 累计 手续费支 出 年末余额 置换先 期投入 项目金 额 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 项目 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手续费 支出 29,933.41 - 3,804.29 3,000.00 0.17 4,759.40 0.20 74,421.30 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18.26万元未转出。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订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民治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 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 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工 商银行东莞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储存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存至新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2013年6月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储存与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在支取和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 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项目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1 营运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 2010021319900071666 42,331,000.00 1,633,706.20 3,029,433.34 40,935,272.86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分行2 LED照明研发 设计中心 2010021319900072320 76,601,400.00 3,416,161.32 4,196,809.63 75,820,751.69 东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平广电 支行 LED室内照明 580001406002638 141,119,500.00 9,054,626.07 3,353,230.00 146,820,896.07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常平 支行 LED户外照明 与景观照明 7448210182600018589 203,381,400.00 12,025,983.44 46,799,556.20 168,607,827.24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常平 支行 超募资金 7448210182600018650 600,564,700.00 21,463,543.83 310,000,000.00 312,028,243.83 合计 1,063,998,000.00 47,594,020.86 367,379,029.17 744,212,991.69 注:(1)原存放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00299405000181账户内的余额 42,017,316.52 元于2013年6月19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19900071666账户存储,上 表直接以转入银行列示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2)原存放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11010236801603账户内的余额 76,972,091.80 于2013年6月20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19900072320账户存储,上表 直接以转入银行列示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四、实际存储情况说明: (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666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40,935,272.86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余额为935,272.86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40,000,000.00 元;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定期存款 2010021314200006494 40,000,000.00 2013/07/10 合 计 40,000,000.00 (2)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32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75,820,751.69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余额为820,751.69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75,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定期存款 2010021314200006494 70,000,000.00 2013/07/10 2 定期存款 2010021314200008972 5,000,000.00 2013/07/10 合 计 75,000,000.00 (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 2638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46,820,896.07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余额为155,967.47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或7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的金额为146,664,928.60元,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定期存款 530001406001962 21,312,605.99 2011/12/14 2 定期存款 510001406001963 31,968,909.00 2011/12/14 3 定期存款 590001406001964 21,312,605.99 2011/12/14 4 定期存款 560001406001965 31,968,909.00 2011/12/14 5 定期存款 540001406001966 7,282,778.40 2011/12/14 6 定期存款 520001406001967 31,819,120.22 2011/12/14 7 七天通知存款 500001406001968 1,000,000.00 2011/12/14 合 计 146,664,928.60 (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8589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68,607,827.24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余额为8,763,282.34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常平支行账户的金额为159,844,544.9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方式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定期存款 7448210184000011966 31,968,908.98 2011/12/16 2 定期存款 7448210184000012024 31,968,908.98 2011/12/16 3 定期存款 7448210184000012107 31,968,908.98 2011/12/16 4 定期存款 7448210184000012273 31,968,908.98 2011/12/16 5 定期存款 7448210184000012343 31,968,908.98 2011/12/16 合 计 159,844,544.90 (5)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 865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312,028,243.83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余额为3,394,893.76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常平支行的金额为308,633,350.0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 号 存入方式 开户行 账 号 金额(元) 开户日 1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0733 53,281,514.98 2011/12/14 2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0818 53,281,514.98 2011/12/14 3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040 53,281,514.98 2011/12/14 4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111 53,281,514.98 2011/12/14 5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298 31,819,120.19 2011/12/14 6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369 31,819,120.19 2011/12/14 7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416 21,212,746.8 2011/12/14 8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东莞常平支行 7448210184000011661 10,656,302.97 2011/12/14 合 计 308,633,350.07 五、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 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公司营运管理中 心项目》变更为《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466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勤上光电《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截至2013年12 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严格 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林斌彦 张俊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12,40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04.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6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6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7370.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7%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2013年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营运管理中心建设 项目 是 4,233.10 4,466.00 194.11 302.94 6.78% 2014年11月 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LED室内照明项 目 否 14,111.95 14,111.95 335.32 335.32 2.38% 2014年11月 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LED照明研发设 计中心项目 否 7,660.14 7,660.14 171.45 419.68 5.48% 2014年11月 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LED户外照明与 景观照明项目 否 20,338.14 20,338.14 3,103.58 4,679.96 23.01% 2014年11月 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343.33 46,576.23 3,804.46 5,737.90 12.32%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0 12,95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0.00 18,050.00 - - - - -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3,000.00 31,000.00 - - - - - 合计 - 46,343.33 46,576.23 6,804.46 36,737.9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期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 1. LED室内照明项目 (1)由于2013年全球整体经济下滑,LED照明应用市场增长放缓,低于行业预期,加之公司近几年市场业务以户外照明及景观照明占比较大,室内 照明市场启动相对较迟缓,量能较小。 (2)近两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提前对原有的厂房及生产配套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室内照明产品生产线及技术设备配置 能较好满足当前公司对室内照明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需求。 (3)如果加快投入资金扩大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会造成该项目的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 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故近两年公司相应延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2. LED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由于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进行 实体建设前要经过行政审批、方案报批及相关评审报告等工作繁多,设计方案和图纸在报建过程中要求反复调整修改、相关手续的审批程序和审核周期较长等多方面 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动工受到了较大影响,整体计划受客观条件限制,导致前期工作流程时间延长,相应影响了建设进度。 3.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由原 募投项目“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变更而来,变更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项目自变更后进展顺利。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681.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338.21万元。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9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8月6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7月25 日,公司已将7,000万元全额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3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尚未归还;201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尚未补充。截止2013年 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1,000万元。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 项目、LED室内照明项目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工业园二区变更为常平镇横江厦村公司总部。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公司“LED户外照明与景观照明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20,338.14万元,其中包含工程设备及其安装费用15,485.4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267.07万元,流 动资金3,585.61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工作,达到了项目规划的可使用状态。近期公司将着手对该项目申请验收, 验收完成后该项目将正式投入运营。目前该项目投资金额为5,253.05万元。该项目剩余15,085.09 万元(不含利息)。剩余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存放 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公司后续将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该笔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 使用。 该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 1.随着LED产品成熟度的提升、性价比的提高、用户对LED关注热度的提升、以及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促使LED行业发展迅速,相关生产设备也伴随着行业的 崛起而供应量增加,充分竞争后促使设备的价格下降明显; 2.随着相关设备的科技含量提升,促使设备单位时间效率的提升,因此公司相关设备的需求数量相应减少; 3.因相关设备的需求数量减少,与之对应的安装费用、组装费用等相应减少; 4. 随着近几年国内设备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公司相应利用部分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的进口设备;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5.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提前对原有产线进行升级,促使产能相应增加,相应减少该项目的投入; 6.目前行业实际发展速度低于公司原预期值,因此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的最新态势,为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在能满足产能的前提下,对部分投入相应减少。 7.公司对募投项目严控支出,开源节流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项目实际投入比计划投资金额有所节约。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首发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详见2013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34)2013年6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19日巨 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8)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营运管理中 心建设项目 公司营运管 理中心项目 4,466 194.11 302.94 6.78% 2014年11月30日 -- 否 否 合计 -- 4,466 194.11 302.9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 (1)半导体照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备受世界各国瞩目。我国政府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尤为关注,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近 两年国家对LED照明产业的支持路线图逐渐清晰。201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按照 该方案规划,广东将在三年内普及LED公用照明。2013年1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编制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指 出: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年均产值1800亿元。中国成为全球半导体 照明产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2013年,半导体照明细分市场中,户外照明延续高速发展,室内照明市场需求启动并进入放量式增长, LED半导体照明民用领域进入崭新的时期,公司品牌、渠道、创新、质量等综合能力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LED半导 体照明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并且具有较强的市场发展判断能力,经过公司的审慎评估决策认为变更升级后的“营运管理中 心建设项目”能够更好的将公司的渠道、品牌、口碑等抢占市场的关键要素紧密结合,能够更好的迎合当前及未来的市场发展方向,对公 司的发展,对提升公司股东的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2) 经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在LED领域的经验积累,公司认为现有的单一营销网络渠 道体系不足以支撑公司应对未来高速发展、复杂的市场形态以及各地区差异化的发展速度。同时,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公司拟投资 营销管理平台建设,一方面为公司建设覆盖面积更加广泛的营销网络体系,另一方面此体系将与公司其他部门相互呼应,实现营销、售后、 物流配送及项目管理等一体化的服务流程。 决策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变更为“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14年11月30日可达到使用状态。 2、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现有的业 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平衡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使募集资金实 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现阶段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发表如下 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现有的业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平衡项目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使募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斌彦、张俊杰对上述事项 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 5、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详 细信息请查阅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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