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水晶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23日 21:41:36 中财网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7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4〕369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光电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水晶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水晶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水晶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水晶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水晶光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水晶光电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沃巍勇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志维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5元,共计募集资金33,07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34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5.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998.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1〕5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976.9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5.94万元;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66.47万元,2013年度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543.3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2.60万元。


截至 2013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7.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
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
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
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于2012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分行

1207021229200130928

12,131.23

募集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

358020100100308331

358,913.82

募集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

574903030910911

4,356,505.57

募集专户

57490303098000135

1,000,000.00

定期存款

57490303098000121

4,000,000.00

定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
州路桥支行

81030154500004785

302,579.73

募集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月湖支行

1506212029004594805

447,251.66

募集专户

合 计



10,477,382.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
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
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998.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66.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543.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注]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精密光电薄膜
元器件技改项目



30,000.00

29,024.02

7,356.59

28,742.98

99.03

逐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3,510.38





2. 年产600万片蓝
宝石LED衬底项目



32,500.00















[注1]

3.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3,380.00

1,974.48

1,209.88

1,800.39

91.18

逐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5,880.00

30,998.50

8,566.47

30,543.37











合 计



65,880.00

30,998.50

8,566.47

30,543.37





3,510.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注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




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
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492.4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根据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实际筹资净额不足,为保障
项目顺利实施,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调整为29,024.0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1,974.48万元。


[注2]: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2013年度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受数码相机市场萎缩影响,公司销量下降、售价低于预期;汇率波动
超过预期,特别是日元对人民币汇率走弱明显,人民币升值缩小了公司国外销售的利润空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竞争力有所削弱;因技术要求不断
提高,2013年度公司产品良率低于预期,良率水平处于爬坡期,影响了公司产品销售和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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