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雪人股份: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23日 22:07:51 中财网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福
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对雪人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
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关于核准福建雪人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雪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0元,共募集资金79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65,864,74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135,250.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雪人股份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190,367.6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991,423.21元,其中使用


闲置超募资金80,000,000.00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余额为人民币 145,874,139.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对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并由使用部门
负责人签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并报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对超募资金的使用,事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按
规定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与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长乐
支行四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2年11月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科技有限公司和保
荐机构与中信银行长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福建雪人压缩机科
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福
州五一支行

591902935110888

380,000,000.00

7,101,855.77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长
乐支行

7345310182100009071

206,135,250.75

69,020,132.35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中信银行长
乐支行

7345310182600024414

38,911,493.17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民生银行长
乐支行

1515014160000653

90,000,000.00

29,312,173.78

协议存款

民生银行福
州营业部

1502014210007224

50,000,000.00

1,528,484.21

协议存款

合 计

726,135,250.75

145,874,139.28





注:上述存款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20,747,376.13元,已扣
除手续费17,064.3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613.53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3,619.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60,099.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

38,000.00

38,000.00

10,963.21

37,999.99

100





-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1,690.10

5,000.00

100

2014年4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3,000.00

43,000.00

12,653.31

42,999.99

1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

2,600.00

2,600.00

100

-

-

-

-

2、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
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700.00

2,700.00

1,350.00

2,700.00

100





3、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
园项目

-

22,650.00

22,650.00

1,615.73

3,799.15

16.77

2014年10月



-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7950.00

27950.00

10,965.73

17,099.15

61.18





合计



70,950.00

70,950.00

23,619.04

60,099.14

84.7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同意对两个募投项目进度作出调整。详见2012年9月26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
公告》和《关于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公告》。至报告期末两个项目已投入完毕。


2、公司原计划在长乐市文武砂镇申请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但由于该地块属于农用地,土地征用、拆迁所需时间较长,

审批手续较为复杂,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得到获取该地块的审批文件,导致公司推进“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的进度继续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至报告期末无变化。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
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详见2014年2月15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1、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600万元归还中信银行福
州分行1400万元、招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1000万元、民生银行福州分行200万元共计2600万元的银行贷款。


2、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2,700万
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5月公司支付首期出资款1,350万元,2013年5月公司支付剩余投资款1,350
万元。


3、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22,650万元。相关内容已于2012
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建设2012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183.42万元,2013年使用超募资金1,615.73万元,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799.15万元。


4、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笔款项。





5、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至报告期末无变化。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
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长乐里仁工业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至报告期末无变化。


2014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
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2014年2月
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96,816,362.22元。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衡专字(2011)511号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1、2013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63.53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2013
年10月17日归还流动资金1,663.53万元至超募资金账户。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2012年9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选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选型的议案》、《关于调整高效节能制冰系统
生产基地募投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
项目部分实施计划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变更了募投项目的设备选型,并对募投
项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根据该等议案,募投项目的投产日期分别由原定的 2013
年3月底顺延至2013年9月底、10月底。


2013年9月,保荐机构就募投项目投产日期即将届满对公司进行了提示,
并要求其与相关监管机构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09,657,312.2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3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63.53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
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归还该
笔款项。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已于2013年11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是否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九)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4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
节能制冷压缩机组产业园”项目。同时,“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产业园项目”名
称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总投资由55,000万元增加至67,500
万元人民币。“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调
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加上“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
产业园项目”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22,650万元,“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
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650万元。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该事
项详见2014年2月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3年度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