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立科技: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24日 00:07: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4年4月18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滚存使用。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2014年4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协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2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主要情况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6号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类(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5.产品收益率:5.50%/年

6.产品期限:360天

7.起息日:2014年4月23日

8.到期日:2015年4月17日


9.投资标的:该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
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
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
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解、存放同业及信贷
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等

10.收益支付方式: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
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


11.赎回及提前终止:投资期限届满自动到期兑付,期间公司不可提前赎回
本产品。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
的正常运行等原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1.17%。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1.存款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黄金三层区间稳健W12)

2.存款币种:人民币

3.结构性存款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5.存款利息: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挂钩,存
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挂钩黄金价格水平为伦敦金银市场协
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以下简称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
(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MDTY”每日公布。


黄金的期初价格是指存款登记日当日(2014年4月22日)伦敦金市下午定
盘价。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15年4月21日。


第一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50美元”至“期初价格+50美
元”的区间范围(含边界),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
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5.65%(年化)。


第二重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600美元”至“期初价格+600


美元”的区间范围(含边界),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突破第一重波动区
间,但未能突破第二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5.5%(年化)。


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突破第二重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利率3.3%
(年化)。


6.存款期限:12个月

7.起息日:2014年4月22日

8.到期日:2015年4月22日

9.利息支付方式: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存款本金及应得利
息。


10.赎回及提前终止: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存款人及招商银
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1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资金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78%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投资保
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 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4年3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6号)

3.《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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