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孚实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24日 22:38:04 中财网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2012年度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

(一)2013年2月18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
担保事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孚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丽园
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的一
年期最高额9,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
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
申请的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
申请的49,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
24,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2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
担保事项: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孚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申请的一年
期最高额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2013年4月1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担
保事项:

1、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
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
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四)2013年8月19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
担保事项:

1、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
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
产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的一
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
的议案。


(五)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
担保事项: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各银行申请的30,000万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3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
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2013年12月25日,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
担保事项:

1、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9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各银行申请的50,000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2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一年
期最高额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30,000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融资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遵循了其内控制度,担保已做充分完
整的披露。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额度为91.2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4.77
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1.13%;其中,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
43.77亿元人民币。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文献军、彭雪峰、白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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