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泰集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 团”或“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7日证监发行字[2007]742号文批准, 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00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6.50元,共募集资金103,3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 用计2,943.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880.3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9 年8月18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697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山西 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 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原迎泽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5日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原学府街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2013年8月28日,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公司按照《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 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迎泽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 14001410008050502839。募集资金于2009年8月18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 100,406.20万元。(其中:当时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25.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880.30万元)。 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基于银企战略合作等原因的考虑,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学府 街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51900046910801,将原在中国建 设银行太原迎泽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存款中的20,000.00万元转存 至该账户中。 后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 金1亿元成立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负责4.5×108Nm3/a 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 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账号:14001410008050508150,用于管理该账户下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 截止报告期末,按募集资金用途已使用90,201.67万元,剩余资金账户余额 合计为:10,105.27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 的差异系存款利息产生。其中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迎泽支行账号为 14001410008050502839账户中102.60万元,存放在招商银行太原学府街支行账 号为351900046910801账户中0.70万元,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 部账号为14001410008050508150账户中10,001.97万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880.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5,659.6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201.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76%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注2】 本年 度投 入金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注3】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年产20万吨焦炉 煤气制甲醇及10 万吨二甲醚工程 项目(2009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85,539.14 77.62 项目暂缓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80万吨 矿渣细粉 工程 11,667.00 11,667.00 11,667.00 0.00 100.00 2010年底 695.90 否 否 山西安泰 集团宏安 煤化工有 限公司 10,256.48 【注4】 256.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14,341.16 78,200.57 78,200.57 78,200.57 合计 99,880.30 100,124.05 89,867.57 90,201.6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80万吨矿渣细粉工程前期垫支9,338.2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1 亿元成立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负责4.5×108Nm3/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 256.48万元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该项目已投资额。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 计划累计 投资金额 (1)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80万吨矿渣 细粉工程 年产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及10 万吨二甲醚工程项目(2009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1,667.00 11,667.00 11,667.00 100.00 2010年底 695.90 否 否 山西安泰集 团宏安煤化 工有限公司 4.5×108Nm3/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 然气项目 10,256.48 256.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1,923.48 11,667.00 11,923.48 变更原因、决 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 募投项目)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及10万吨二甲醚工程项目”,计划投资85,539.14万元。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 进入2010年之后,甲醇、二甲醚行业并没有延续前期复苏态势,而是陷入极度低迷,销售价格与产品成本出现倒挂,众多甲醇、二甲醚企业 纷纷处于亏损状态,企业被迫停产现象日益加重。而关于甲醇、二甲醚作为城市汽车燃料替代品及液化气掺混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的相关国 家标准或迟迟难以出台或虽出台但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推进。众多甲醇、二甲醚生产企业存在严重开工不足的情况,甲醇、二甲醚市场出现明 显的产能过剩。公司考虑到该项目建成后存在市场风险,同时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 定暂缓建设年产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及10万吨二甲醚工程项目,变更为80万吨矿渣细粉工程和4.5×108Nm3/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0年11月9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2)报告期内,由于4.5×108Nm3/a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受行业和市场形势影响,工程进程有所放缓,为保证该项目的正常运作,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对该项目的出资方式,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 亿元成立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宏安煤化工有限公司”, 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及日常运营管理;其余募集资金38,194.77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目前,该公司已于2013年7月注册成立。2012年 4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六、会计师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安泰集团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IMG.jpg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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