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大庆华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1401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10: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 开。 3、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袁金财先生、董事耿金 波先生因公出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徐永宁先生、董事李德 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徐永宁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徐永宁先生为公 司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永宁 委 员:袁金财 耿金波 李德爱 秦雪军(独立董事) 2.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殿发(独立董事) 委 员:袁金财 秦雪军(独立董事)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秦雪军(独立董事) 委 员:徐永宁 滕英超(独立董事) 2.4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滕英超(独立董事) 委 员:耿金波 肖殿发(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继续聘任李德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监的议案,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李东明先生、张向东先生、孟凡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李东明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聘任王禹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继续聘任孟凡礼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继续聘任李红梅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徐永宁先生,52岁,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质量管理处科长、副处长, 技术发展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 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法律事务与企管处处长,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 2、李德爱先生,5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水气厂调度室调度员、苯乙烯办技术员,计划处、规划处助理工程师; 化工三厂聚苯乙烯组负责人、聚苯乙烯车间副主任、生产部聚苯乙烯装 置主任、聚苯乙烯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聚丙烯车间主任;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聚丙烯车间主任、低压聚乙 烯车间主任、生产副厂长、安全总监,客运中心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3、刘斌先生,57岁,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财 务处成本科副科长、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庆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本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4、李东明先生,49岁,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化纤厂供电车间技术员、聚丙烯酰胺车间设备主任、新龙聚丙烯车间车 间党支部书记、本公司聚丙烯二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5、张向东先生,46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庆石油化工 总厂化工一厂甲丁车间工艺技术员、甲丁车间副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一厂甲丁车间副主任、80万吨乙烯改 扩建工程联合装置项目组组长、计划科长;乙烯工程指挥部综合技术组 主管丁二烯、MTBE项目;化工一厂甲丁车间主任、计划科长兼工艺副总 工程师、碳四联合装置开工组组长、工艺副总工程师兼碳四联合车间主 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孟凡礼先生,46岁,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大 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员;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销售分公司经理。 7、王禹先生,5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结业。历任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乙醛醋酸装置组技术员、技术科技术员、丙烯腈车间 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研究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 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人员除董事长徐永宁先生外,其他六位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 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任何职务,也没 有在关联方领取报酬,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 任上述职务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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