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惠博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25日 23:12:40 中财网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华
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惠博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惠博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惠博普于2013年2月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00元,共计募集
资金9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1,729,546.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2月21日到位,业经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南京证券对惠博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南京证券相关人员对惠博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
包括:获取惠博普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查
阅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沟通谈话等,询查
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惠博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1、惠博普201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

累计利息

2013年12




净额

油气田开发
装备产研基


储油罐机械
清洗装备租
赁服务项目

其他使用

其他费


收入

月31日余


82,172.95

23,896.61

7,750.92

52,381.81

1.62

2,795.51

937.50



(1)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承诺投资24,05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
日,累计投入金额23,896.61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承诺投资8,090.00万元,截至2013
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7,750.92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3,825.00万元购买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
股权。


(4)其他超募资金使用

使用超募资金30,435.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7,6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10,521.07万元构建办公用房。


(5)其他费用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62万元。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分别在北京银行中
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光路支行、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开
设银行专户,并与本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截至2013年 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规行为。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专用账户用途

2013年12月31
日余额

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
支行

346756031622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
备租赁服务项目

5,863,853.32

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110907720510601

油气田开发装备产
研基地项目

3,511,108.52

合计





9,374,961.84



注:实际募集资金821,729,546.53元减去以前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519,225,496.72
元和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322,067,934.27元,募集资金应结余-18,563,884.46元,与募
集资金余额9,374,961.84元,差额27,938,846.30元为2011年度—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产生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172.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06.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029.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油气田开发装
备产研基地

24,050.00

24,050.00

8,683.80

23,896.61

99.36%

2012年12月

28,748.18




























承诺投资项目小


24,050.00

24,050.00

8,683.80

23,896.61

99.36%









超募资金投向



















1、储油罐机械清
洗装备租赁

8,090.00

8,090.00

3,245.85

7,750.92

95.81%

2013年12月

382.08

不适




2、购买办公用房

11,000.00

11,000.00

16.40

10,521.07

95.65%

2012年2月




适用



3、归还银行贷款







7,600.00








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





16,435.74

30,435.74








适用



5、使用超募资金
购买子公司






3,825.00


3,825.00











超募资金投向小



19,090.00


19,090.00


23,522.99


60,132.73











合计


43,140.00


43,140.00


32,206.79


84,029.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公开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为58,122.95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
累计使用60,132.7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超过公开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009.78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其中: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3,522.99万
元,其中用于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设备3,245.85万元,购置办公用房
16.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435.7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子公司
3,825.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投项目验收完毕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他情况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惠博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


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惠博普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南京证券认为:2013年度,惠博普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之要求,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肖爱东





高金余











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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