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脉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的规定,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 12月31日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50 元,共募集资金49,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476,390,543.62元。上述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E-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 主体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591900032110705 57,576,946.06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自有资金4,485.5万元,募集 资金14,626.6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47.35%,整个募投项目投入比例为 54.0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2.41万元,募集 资金实际余额为3,01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3,012.41万 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的差异为2,745.28万元,该差异为银行利息扣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 后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福州高速穿过募集项目建设用地,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用地重新规划、审批; 同时该用地位于山地上,施工时需要大量的爆破,为保证毗邻高速公路上行驶车 辆的安全等因素,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爆破量实施严格控制,导致整体工程进度因 为爆破受限而滞后。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施工,同时考虑时间因素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建 成后的功能预期的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后决定,对电信网络技术服务基地(二 期)项目延期。 (二)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及实施地点不变,项目延期后投资 计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合计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投资额 35,375.25 6,605.54 6,357.91 6,109.01 8,089.17 8,213.62 投资进度 100% 18.67% 17.97% 17.27% 22.87% 23.22% 建设期延长至五年,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14年12月 31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调整后项目建设期为五年。项目达产年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约6,670万元, 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9.40%;总投资收益率为50.55%;项目资 本金利润率为42.85%。投资回收期6.10年(含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 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 司将积极合理调配各方资源,保证后续项目建设的进度速度,促使该项目按计划 完成。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 见认为: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现状作出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存在客观原因,对公司短期的业绩增长造成 一定潜在影响,但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 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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