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脉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脉科技”或“公司”)201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国脉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 12月31日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50元, 共募集资金49,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76,390,543.62元。 上述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 字E-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 主体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591900032110705 57,576,946.06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自有资金4,485.5万元,募集资 金14,626.6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47.35%,整个募投项目投入比例为 54.0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2.41万元,募集资 金实际余额为3,01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3,012.41万元, 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的差异为2,745.28万元,该差异为银行利息扣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 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福州高速穿过募集项目建设用地,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用地重新规划、审批; 同时该用地位于山地上,施工时需要大量的爆破,为保证毗邻高速公路上行驶车 辆的安全等因素,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爆破量实施严格控制,导致整体工程进度因 为爆破受限而滞后。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施工,同时考虑时间因素可能对募投项目的建 成后的功能预期的影响,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后决定,对电信网络技术服务基地(二 期)项目延期。 (二)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及实施地点不变,项目延期后投资 计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合计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投资额 35,375.25 6,605.54 6,357.91 6,109.01 8,089.17 8,213.62 投资进度 100% 18.67% 17.97% 17.27% 22.87% 23.22% 建设期延长至五年,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14年12月 31日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调整后项目建设期为五年。项目达产年预计可实现利润总额约6,670万元, 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9.40%;总投资收益率为50.55%;项目资 本金利润率为42.85%。投资回收期6.10年(含建设期)。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 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各方资源,保证后续项目建设的进度速度,促使该项目按计 划完成。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存在客观原因,对 公司短期的业绩增长造成一定潜在影响,但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 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张立军 赵怡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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