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脉科技: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17,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及其资金孳生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 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号文,公司于2010年12 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每股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49,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609,456.38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476,390,543.62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到位,业经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E-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26.64万元,其 中:本报告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6,089.89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2.41万元,募集 资金实际余额为3,01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3,012.41万 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的差异为2,745.28万元,该差异为银行利息扣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 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开户 主体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人民币元)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591900032110705 57,576,946.06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13年5月1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因变更出现节余募集资金17,707.78万元。目前,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中或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变更事项公告参见同时刊载于2013年4月20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5,375.25万元,已投入19,112.14万元,募投项 目尚需投入16,263.11万元,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18,057.69万元,可满足完成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本次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资助除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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