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岭南园林: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现将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 下: 201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公司日常运行资金需 求进行的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1、2013年3月29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 最高融资额度为1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13年3月29日至2014年3 月29日,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最 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2、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综合 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期限自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15日,东莞市岭南景 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 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013年8月5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广州五羊支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 约定融资额度为6,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2013年7月25日至2014年7月25日。 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苗木有限公司、尹洪卫、 冯学高为上述《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2013年8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 最高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期限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19日。尹洪卫、 冯学高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亿 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5、2013年11月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 由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给予公司最高1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签署日起 12个月。上述授信合同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 苗木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刘勇、秦国权提供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2013年12月2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签订《授信协议》,约定 由招商银行东莞旗峰支行给予公司最高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自 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3日。上述授信协议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划 设计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 单位:元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北京银行 35,000,000.00 2013-01-04 2014-01-03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 苗木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洪 卫、冯学高、秦国权及刘勇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20,000,000.00 2013-03-28 2014-03-28 20,000,000.00 2013-08-08 2014-08-08 10,000,000.00 2013-10-11 2014-10-11 10,000,000.00 2013-11-08 2014-11-08 5,000,000.00 2013-11-27 2014-11-27 兴业银行 10,000,000.00 2013-09-16 2014-09-16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 洪卫提供最高额担保。 10,000,000.00 2013-08-01 2014-08-01 7,890,000.00 2013-05-20 2014-05-20 10,000,000.00 2013-05-28 2014-05-28 10,000,000.00 2013-06-04 2014-06-03 15,000,000.00 2013-02-05 2014-02-04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 苗木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洪 卫、冯学高提供最高额担保。 招商银行 10,000,000.00 2013-02-05 2014-02-04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 尹洪卫、冯学高提供最高额不 可撤销担保。 20,000,000.00 2013-03-11 2014-03-10 30,000,000.00 2013-08-27 2014-07-30 10,000,000.00 2013-12-24 2014-12-23 交通银行 20,000,000.00 2013-11-19 2014-11-19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 洪卫及其配偶古钰瑭、冯学高 及其配偶唐晓琴提供最高额 保证担保,同时,由岭南园林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开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以对东莞生态 园管理委员会、东莞市黄江镇 人民政府现有工程项目及未 来2年工程项目的应收款债权 作为质押担保。 广东南粤银行 25,000,000.00 2013-06-18 2014-04-17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 洪卫、冯学高提供最高额担 保,同时,由岭南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自贡高新区绿化项目 及锦州龙栖湾大道绿化项目 的应收款作为质押;750万的 保证金作为质押。 平安银行 30,000,000.00 2013-04-11 2014-04-10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尹 洪卫提供最高额担保 建设银行 14,700,000.00 2013-09-16 2014-09-15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 苗木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尹 洪卫、冯学高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浦发银行 10,000,000.00 2013-09-05 2014-09-04 由东莞市岭南景观及市政规 划设计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 苗木有限公司、尹洪卫、冯学 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000,000.00 2013-10-18 2014-10-17 2,910,000.00 2013-10-21 2014-04-21 由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300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尹洪卫、 冯学高、刘勇对此项表决进行了回避,经4名非关联董事陈刚、包志毅、章击舟、 岳鸿军一致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 授信、借款提供担保,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没有增加公司 的负担与责任,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行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岭南园林2013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岭南园林2013年度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岭南园林2013 年度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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