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恒泰艾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21:19:49 中财网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汤承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雪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亚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121,687,378.48

81,608,544.57

49.1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17,895,030.12

14,980,013.39

1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223,705.73

-38,578,335.08

-167.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07

-0.21

-13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0.7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0.77%

0.71%

0.0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2,908,718,686.72

2,864,845,041.89

1.5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2,183,195,808.08

2,165,324,226.42

0.8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5.48

5.43

0.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017.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07,559.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7,973.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6,991.7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82,784.03






合计

1,254,739.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复杂的外部环境风险

全球经济发展环境依然复杂。三年多来,中东和非洲地区的动荡持续影响到了油服公司在当地的业务
发展。历经“三加战略、三个市场、建设三种能力、形成了四个业务板块”的恒泰艾普公司在国际市场布局
上,综合竞争优势也日益显现.公司将充分发挥综合油服的全面能力优势、地质综合研究能力的特殊优势,
依靠自身从地球物理勘探到油气田开发方案,从工程设计到施工管理、生产运行乃至智能油气田(厂矿)
的全面能力技术优势,利用好美国与加拿大子公司的战略平台作用,积极开拓政治与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
国际市场,克服部分国家动荡局势对海外业务发展造成的影响,力求取得国际经营的快速发展。公司在国
际市场发展上谋全局而不恋战一隅,图加快而不跃进冒险,积极稳健、开拓前行。


(二)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能源勘探开发技术与装备研发、生产、服务是技术高度密集的行业,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除了
需要掌握地质、地球物理、数学、软件工程、生产制造、工程作业等复杂的基础理论之外,还需要具备丰
富的勘探开发生产管理与实践经验。准确地把握客户的实际需求,高水平的掌握行业内理论知识、实践经
验和市场能力的专业人员十分可贵,能否培养、吸引、留住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影响企业发
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公司长期致力于人才培养,大批青年技术骨干已能独当一面。同时,二次创业的跨
跃式发展新目标也将有助于留住人才。公司的人才管理已进入良性循环。


(三)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具有门槛儿高,研发生产难度大,市场售价高等特点。本公司自主开发的勘探
开发技术具有明确的行业专属性,技术的使用、保密、配置本身也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一般来讲用户需要
得到本公司的安装与使用培训方可配置使用该技术。尽管如此,由于本公司技术市场价值高、实践效果好、
应用广泛,仍然有可能被非法使用,或被抄袭、模仿,从而影响了本公司产品销售的进一步扩大,也不利
于本公司利用产品优势扩大技术服务业务的规模。


(四)企业整合管理风险

恒泰艾普实施完成了廊坊新赛浦、博达瑞恒、西油联合、欧美克、金陵能源、中盈安信、太平洋远景、


spartek、Anterra等公司的收购并购,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高速成长的管理风险。在人
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两方面面临新的挑战。根据上市公司投资和投资管理的实施规划与要求,未来
一个时期内被收购企业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发挥集团企业间的协同效
应,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等几个方面的优化着手,在企业文化融合、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内控制度
完善与严格执行上下功夫,有效建立起恒泰艾普和被收购并购企业之间规范严格的财务管理、良性互动的
客户共享、优化的资源配置、完善的制度建设、协同的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柔性连接、有效融
合,以期最大程度的减少各种整合风险。以“团结一致、勤奋努力、二次创业、实现公司发展新阶段”来统
一集团企业成员间的的思想、文化与精神是企业整合的基础,用共同的理想与追求实现人生的价值与辉煌
是企业整合的前提与条件。


提高商誉管理水平是强化并购企业价值管理的重要课题,公司管理层充分认识到随着并购收购工作的不断
加强,企业的商誉价值不断提升,公司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商誉增值带来的价值的同时,也要注意控制商誉
减值风险。


(五)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鉴于行业的特点,油服行业存在季节性因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未来应收账款不能及
时回收,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全球各大油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客户的信用好,支付能力强,公司尚无呆坏账的记录。公司将秉承“为之者疾,用之者舒”的精神,
做好日常经营管理。


(六)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11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庚文

境内自然人

23.31%

92,902,558

69,676,918

质押

45,999,130

郑天才

境内自然人

3.97%

15,837,854







黄彬

境内自然人

3.66%

14,587,487

14,587,487





杨绍国

境内自然人

3%

11,972,700

11,972,700

质押

3,659,80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瑞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79%

11,109,462







邓林

其他

2.26%

8,994,800

6,746,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聚
优灵活配置混合

其他

2.19%

8,724,093







秦钢平

其他

1.9%

7,572,160

7,572,160





中国建设银行-
华宝兴业收益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境内自然人

1.85%

7,391,260







崔勇

其他

1.85%

7,372,114

7,372,114

质押

2,06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孙庚文

23,225,640

人民币普通股

23,225,640

郑天才

15,837,854

人民币普通股

15,837,85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11,109,462

人民币普通股

11,109,4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
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724,093

人民币普通股

8,724,093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391,260

人民币普通股

7,391,260

招商银行-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6,719,711

人民币普通股

6,719,711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24,839

人民币普通股

5,924,839

北京志大同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749,086

人民币普通股

5,749,08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5,048,146

人民币普通股

5,048,146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9,020

人民币普通股

4,999,0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孙庚文

90,693,360

23,225,640



67,467,72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4/1/7

2,209,198





2,209,198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5/8/20

黄彬

14,587,487





14,587,48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10/30

杨绍国

11,972,700





11,972,700

高管锁定股

2014年6月16
日(离任高管,
自其申报离任
日起六个月到
期后将其所持
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全部
自动解锁。)

邓林

7,871,100

2,248,700



6,746,1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股份数
的25%解除限


秦钢平

7,572,160





7,572,160

高管锁定股

2014年6月16
日(离任高管,
自其申报离任
日起六个月到
期后将其所持
本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全部
自动解锁。)

崔勇

7,372,114





7,372,114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10/30

林依华

4,733,774

1,577,926



4,733,774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股份数
的25%解除限


谢桂生

3,870,000

1,190,000



3,570,0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股份数
的25%解除限


沈超

3,100,212

858,404



2,725,212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股份数
的25%解除限






张时文

2,939,817





2,939,81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10/30

姜玉新

2,459,552





2,459,552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10/30

李文慧

2,439,858





2,439,858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5/10

陈锦波

2,265,997





2,265,997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5/10

杨茜

1,782,064





1,782,064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10/30

田建平

750,959





750,959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4/5/10

合计

166,620,352

29,100,670



141,594,712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应收利息余额较期初减少50.02%,主要是母公司募集资金存量减少,相应利息收入确认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余额较期初增加69.12%,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备用金、押金增加所致。


3、存货余额较期初增加47.27%,主要是新赛浦购进的原材料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37.51%,主要是公司期末留抵税金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期初减少44.48%,主要是母公司、西油装修费摊销所致。


6、预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71.77%,主要是新赛浦预收货款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暂未结算所致。


7、专项应付款余额,主要是博达瑞恒收到专项补贴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暂未结算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9.11% ,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2.98%,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销售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82.92%,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6.33%,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38.49%,主要是募集资金余额减少,相应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17.39%,主要是相比期初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境外参股公司财年不一致,暂未取得财务数据,未予确认投资
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3.86%,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1,115.71%,主要是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3.05%,主要是当期实现的利润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8.86%,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销售款项收回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6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软件退税款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0.56%,主要是子公司购买原材料款项尚未结算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4.80%,主要是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45.50%,主要是母公司处
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7.34%,主要是母公司购建固
定资产等支出增加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报告期内,EPT收购DGS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支出。


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未收到投资款。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取得的银行贷款。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50%,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4.52%,主要是支付与筹资相关的中介服务费减少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68.74万元,同比增长49.11%;实现营业利润2,253.27万元,同比增长
12.0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89.50万元,同比增长19.46%。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1月,新赛浦与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以下简称“亚基公司” )在北
京签订了《测井技术服务合作合同》,合同总额1,623万欧元,分三个年度完成。


截至2014年3月31日,该项目正常进行,按实际进度已确认收入人民币44,594,055.00元,回款
20,479,054.50元,应收账款余额折人民币24,115,000.50元。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未来的三到五年,公司将遵照“团结一致,勤奋努力,二次创业,实现公司发展新阶段”的发展方针,
坚持“以建设国际化综合性油服公司为目标,实施“3 3 3 4”系统工程,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发展战略,
大力开发以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为主导的重大项目,实现销售额和利润额的快速提高和公司的跨越式的发
展。


2014年是公司“二次创业”的开局之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与资本运营的效能,加强以计划管
理和业绩考核为基本内容的经营管理工作,在保持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积极实践新的业务模式,
与境外油公司达成战略框架意向,在重大项目的开发上取得突破,为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1、利用“三个市场”抓经营,快速提高公司的销售业绩

2、基于“三种能力”增实力,继续夯实四个业务板块

3、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增效益,实现公司的经营业绩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有步骤、有计划地在有序推进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孙庚文

新赛浦收购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若新赛
浦2014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
告出具的日期晚于孙庚文所持股份的法定
限售期届满之日,则孙庚文于本次交易中
获得的股份应保持锁定至上述报告出具之
日。待新赛浦2014 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
以及减值测试完毕后,视是否需实行股份
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解禁孙
庚文所持剩余股份。


2011年09月30日

2012 年08 月
22 日至2015
年08 年22 日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
田建平

与新赛浦交易中中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为保证盈
利预测股份补偿的可实现性,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田建平在本次交易中所获股
份自上述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应分步解禁,
分步解禁后各年末沈超、李文慧、陈锦波、
田建平各自应保留的限售股份总数=廊坊
新赛浦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前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田建平各方持有廊坊新赛浦
股份比例/发股价格*(剩余补偿期各年的
承诺利润数之和/补偿期各年承诺利润数
总和),超过保留部分的限售股方可解禁,
但需先扣减用于补偿的股份数。在此之后,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2011年09月30日

2012 年08 月
22 日至2014
年度履行完毕
相应的补偿义
务(如有)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
孙庚文及田
建平

承诺廊坊新赛浦2011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人民币2,958 万元、3,232 万元、3,931
万元和4,788万元。在承诺年度内,如果
廊坊新赛浦的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
润,则交易对方按照《恒泰艾普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

2012年08月09日

直至2014 年度
履行完毕相应
的补偿义务(如
有)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议书》中的“(三)股份补偿”约定履行股
份补偿义务,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按照
“(四)现金补偿”约定以现金方式进行补
偿。


孙庚文为沈
超、李文慧、
陈锦波及田
建平提供担
保的承诺

鉴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田建平(以
下简称“其他认购人”)于本次交易中所获
股份的法定限售期为12个月,其后可根据
标的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分批解禁。如果其
他认购人届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以及
现金不足以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
规定完全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孙庚文以
其持有的恒泰艾普7,221,540股股份(以本
次交易的发行股份价格42.34元计算,相
当于30,576万元,即其他认购人于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现金及股份对价之和)为限按
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补偿恒泰
艾普。如果孙庚文在2014年前因任何原因
不再担任恒泰艾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其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声明,承诺其
所持有的恒泰艾普7,221,540股股份在其
他认购人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
定完全履行补偿义务前不得进行转让,并
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股份锁定
相关手续。


2012年08月09日

2012年08月09
日直至2014 年
度履行完毕相
应的补偿义务
(如有)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
孙庚文及田
建平

1、承诺人目前没有在境内或境外通过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
义从事与恒泰艾普及新赛浦的生产经营存
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拥有与恒泰
艾普及廊坊新赛浦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
益;也没有在与恒泰艾普或新赛浦的生产
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或有其它任何与恒泰艾普或新赛浦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2、承诺人保证,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承诺人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
与恒泰艾普及新赛浦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
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不会拥有与恒泰艾普
及廊坊新赛浦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也不会在与恒泰艾普或新赛浦的生产经营
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济组织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并
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如因承
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恒泰艾普或廊坊新
赛浦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
孙庚文及田
建平

1、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恒泰艾普、廊坊新赛浦的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
大会/股东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承诺
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恒泰艾普及廊坊新
赛浦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恒泰艾普及廊坊新赛浦向承诺人及
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3、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
少与恒泰艾普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如
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
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恒泰艾普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恒泰艾普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恒泰艾
普或廊坊新赛浦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孙庚文

在于廊坊新赛浦交易完成后,孙庚文及其
关联方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方面继续保持与恒泰艾普的相互独
立,保证恒泰艾普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并保证恒
泰艾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沈超、李文慧
及田建平

本人承诺作为廊坊新赛浦的核心管理人
员,在2014 年12 月31 日前将继续在廊
坊新赛浦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恒泰艾
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不得从廊坊新赛浦离职,并尽可能为
廊坊新赛浦创造最佳业绩。


2012年08月09日

2014 年12 月
31日前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
孙庚文及田

1、如因新赛浦及廊坊恒泰在交割日之前的
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
导致新赛浦及廊坊恒泰受到任何主体追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建平

索、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或
受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等的处罚,承诺
人将向新赛浦、廊坊恒泰或恒泰艾普全额
予以赔偿,避免给新赛浦、廊坊恒泰或恒
泰艾普造成任何损失。2、自新赛浦及廊坊
恒泰成立至今,新赛浦及廊坊恒泰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受到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安
全、质量监督等主管机关及主管部门处罚
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果日后新赛浦
及廊坊恒泰因交割日前的任何行为遭到任
何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相应款项或承担任何
刑事责任,承诺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向新
赛浦、廊坊恒泰或恒泰艾普予以全额赔偿,
避免给新赛浦、廊坊恒泰和恒泰艾普造成
任何损失。3.如果新赛浦、廊坊恒泰因交
割日之前的任何其他或有事项导致新赛
浦、廊坊恒泰承受任何负债、负担、损失,
承诺人将向新赛浦、廊坊恒泰或恒泰艾普
予以全额赔偿,避免给新赛浦、廊坊恒泰
和恒泰艾普造成任何损失。


承诺。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及
田建平

为增强廊坊新赛浦的偿债能力,保障廊坊
新赛浦在本次交易前后的正常运营发展,
承诺人承诺未来只有在廊坊新赛浦具有充
足营运资金的前提下,才会向廊坊新赛浦
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崔勇、张时
文、姜玉新、
杨茜及黄彬

于博达瑞恒和西油联合收购交易中所获股
份自其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应分步解禁。分
步解禁后各年末崔勇、张时文、姜玉新、
杨茜各自应保留的限售股份数量=崔勇、张
时文、姜玉新、杨茜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
股份数量*(博达瑞恒剩余补偿期各年的承
诺利润数之和/博达瑞恒补偿期各年承诺
利润数总和);分步解禁后各年末黄彬应保
留的限售股份数量=黄彬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的股份数量*(西油联合剩余补偿期各年
的承诺利润数之和/西油联合补偿期各年
承诺利润数总和)。超过保留部分的限售股
方可解禁,但需先扣减用于补偿的股份数。


2013年05月20日

2013年11月13
日至博达瑞恒、
西油联合2015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崔勇、张时
文、姜玉新、
杨茜及黄彬

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杨茜承诺博达瑞
恒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13年05月20日

2013年1月1
日直至博达瑞
恒、西油联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372.30万
元、4,020.18万元和4,668.70万元。黄彬
承诺西油联合2013年、2014年、2015年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294.40万元、4,321.98万元和4,614.35万
元。如果上述盈利承诺未能实现,承诺人
将按《博达瑞恒盈利预测补偿》和《西油
联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


2015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


承诺。


崔勇、张时
文、姜玉新及
杨茜

为了避免与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之间产生
同业竞争,维护恒泰艾普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的长期稳
定发展,崔勇、张时文、姜玉新及杨茜承
诺如下:1、承诺人目前没有在境内或境外
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
自然人名义从事与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没有在与恒泰艾普或博
达瑞恒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
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没有
其它任何与恒泰艾普或博达瑞恒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形。2、承诺人保证,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恒泰艾
普及博达瑞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在
与恒泰艾普或博达瑞恒存在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
式的顾问;如有任何与恒泰艾普、博达瑞
恒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商业机会,将提
供给恒泰艾普或博达瑞恒,并将会避免任
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3、如因承诺人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恒泰艾普或博达瑞恒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3年05月20日

承诺人与上市
公司、博达瑞恒
存在关联关系
的完整期间。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黄彬

为了避免与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之间产生
同业竞争,维护恒泰艾普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的长期稳
定发展,黄彬承诺如下:1、承诺人目前没
有在境内或境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恒泰艾
普及西油联合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没有在
与恒泰艾普或西油联合存在相同或相似业
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
的顾问,也没有其它任何与恒泰艾普或西

2013年05月20日

承诺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或
在上市公司、西
油联合任职的
完整期间。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油联合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承诺人保
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不会通过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
义从事与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不会在与恒泰艾普或西油联合存
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
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如有任何与恒
泰艾普、西油联合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商业机会,将提供给恒泰艾普或西油联合,
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3、如
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恒泰艾普或西
油联合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


崔勇、张时
文、姜玉新及
杨茜

为规范承诺人与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之间
的关联交易,维护恒泰艾普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的长
远稳定发展,崔勇、张时文、姜玉新及杨
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恒泰艾普的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恒
泰艾普股东大会及博达瑞恒董事会对涉及
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2、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
用恒泰艾普及博达瑞恒的资金、资产的行
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恒泰艾普及博
达瑞恒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
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博达瑞恒
与承诺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博
达瑞恒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需继续租赁
承诺人所有的房屋,则承诺人应以公平合
理的市场价格且不高于目前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的价格继续租赁给博达瑞恒作为办公
场所使用。4、除上述房屋租赁外,承诺人
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恒泰艾普及其子
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
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恒泰艾普章程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
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恒泰艾普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如因承诺人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恒泰艾普或博达瑞恒造成
损失的,承诺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3年05月20日

承诺人与上市
公司、博达瑞恒
存在关联关系
的完整期间。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黄彬

为规范承诺人与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之间
的关联交易,维护恒泰艾普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的长
远稳定发展,黄彬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恒泰艾普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恒泰艾普股东大会及西油联
合董事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承诺人将
避免一切非法占用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
求恒泰艾普及西油联合向承诺人及承诺人
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3、西油联合与承诺人的房屋租赁合同
到期后,如果西油联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
要,需继续租赁承诺人所有的房屋,则承
诺人应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且不高于目
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价格继续租赁给西
油联合作为办公场所使用。4、除上述房屋
租赁之外,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
与恒泰艾普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
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
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恒泰艾普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恒泰艾普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5、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恒泰
艾普或西油联合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3年05月20日

承诺人与上市
公司、西油联合
存在关联关系
的完整期间。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孙庚文
出具了《放弃
同业竞争及
利益冲突的
承诺函》

1、本人目前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
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直接
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者联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
(包括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上列明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包
括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2010年01月08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
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
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
联营)参加或者进行任何与发行人(包括
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列明的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3、凡本人或本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
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
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包括其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
其他经济组织将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发
行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第二届公司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中,持有公
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孙庚文、邓
林、沈超、杨
绍国、林依
华、秦钢平、
谢桂生、杨
茜;通过志大
同向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汤承锋、
李建齐、杨建
全、张志让、
姜瑞友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12年09月18日

2012年9月18
日至2015年9
月18日(第二
届任期内)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郑天才

本人郑天才,原系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
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于2012年9月24日起不再继
续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但本人自愿在第
二届董事会任职期内继续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

2012年09月24日

2012年9月24
日至2015年9
月18日(第二
届任期内)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并履行相关义务。


沈超、李文
慧、陈锦波及
田建平

为增强廊坊新赛浦的偿债能力,保障廊坊
新赛浦在本次交易前后的正常运营发展,
本人承诺未来只有在廊坊新赛浦具有充足
营运资金的前提下,本人才会向廊坊新赛
浦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2011年09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崔勇、张时
文、姜玉新、
杨茜

2017年12月31日前应继续在博达瑞恒担
任经营管理职务,除非恒泰艾普要求,不
得从博达瑞恒离职,并尽可能为博达瑞恒
创造最佳业绩;承诺在从博达瑞恒离职后
两年内,不得到与博达瑞恒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其它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
形式的顾问,也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博
达瑞恒相同或相似业务。


2013年05月20日

2013年8月26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黄彬

2017年12月31日前应继续在西油联合担
任经营管理职务,除非恒泰艾普要求,不
得从西油联合离职,并尽可能为西油联合
创造最佳业绩;承诺在从西油联合离职后
两年内,不得到与西油联合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其它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
形式的顾问,也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西
油联合相同或相似业务。


2013年05月20日

2013年8月26
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孙庚文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与恒泰艾
普的相互独立,保证恒泰艾普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并保证恒泰艾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2010年01月08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
诺人均严格
遵守了相关
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如
有)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351.95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7.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197.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油气勘探开发技术
软件统一平台研发



6,783.36

7,323.36

230.11

6,154.85

84.04%

2015年
12月31


0

4,622.51





多波地震资料处理
与解释系统软件研




2,545.56

2,680.56

6.27

2,203.85

82.22%

2014年
12月31


0

0





并行三维波动方程
地震波正演模拟软
件研发



2,252.74

2,387.74

18.16

1,770.74

74.16%

2014年
12月31


-70.59

297.23





并行三维波动方程
叠前逆时深度偏移
软件研发



2,139.12

2,274.12

177.66

2,116.74

93.08%

2014年
12月31


-40.7

2,132.12





基于三维照明分析
的地震采集设计软
件研发



2,545.56

2,680.56

14.97

1,947.71

72.66%

2014年
12月31


0

0





北京数据中心扩建



21,881.35

27,270.55

570.8

26,254.68

96.27%

2015年
12月31


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147.69

44,616.89

1,017.97

40,448.57

--

--

-111.29

7,051.86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募投项目购买
固定资产资金缺口



6,469.2











0

0





现金收购廊坊开发
区新赛浦石油设备
有限公司20%股权



7,280

7,280.02



7,280.02

100%



126.25

1,842.26








现金增资全资子公
司廊坊开发区新赛
浦石油设备有限公




5,200

5,200



5,200

100%



0

0





现金收购成都西油
联合石油天然气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



13,530.61

13,530.61



13,530.61

100%



178.02

2,894.45





新设子公司新疆恒
泰艾普能源服务有
限公司



2,000

2,000



2,000

100%



-89.36

-73.94





现金收购北京博达
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13,400.21

13,400.21



13,400.21

100%



390.05

3,683.6





现金收购加拿大
Anterra公司27.6%
股权



4,628.33

4,628.33



4,437.63

95.88%



0

-339.61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18,900

18,900



18,900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1,408.35

64,939.17



64,748.47

--

--

604.96

8,006.76

--

--

合计

--

109,556.04

109,556.06

1,017.97

105,197.04

--

--

493.67

15,058.6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公司上市之初共募集超募资金80,204.26万元,截至2014年03月31日计划使用71,408.37万元,实
际使用了71,217.67万元,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1、以超募资金6,469.20万元补充募集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

2011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6,469.20万元补
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北京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和“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软件统一
平台研发”等5个研发项目的办公场所,原计划在北京市海淀区购置办公场所7,200平方米,原预计购
置单价为人民币15,000元/平方米,预计总价为10,8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永丰科技企业加速器I-22地块项目合作协议书》,计划购置场地建筑面积为
9,594平方米,购置单价为18,000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17,269.20万元,超出原募投项目投
资预算6,469.2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公司已将6,469.20万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度,公司




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支付场地购置总价款的40%,共6,907.68万元。2012年度公司支付场地购置总
价款的55%,共9,498.06万元,其中以募投项目资金支付3,028.86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6,469.20万
元。


2、以超募资金7,280.02万元收购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2011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持有的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
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6,4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比例为80%,现金支
付的比例为20%。


2012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0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自然人沈超、
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3,742.00股。按照股份发
行价格42.18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29,119.98万元,现金支付的股权转让
款金额为7,280.02万元。公司已于2012年9月以超募资金支付了股权转让款7,280.02万元。


3、以超募资金13,400.21万元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2012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
限公司51%的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瑞恒”)及其自然人
股东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杨茜签署的《关于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13,400.21万元收购博达瑞恒51%股权,其中收购崔勇持有的32.079%股权、张时文
持有的10.302%股权、姜玉新持有的8.619%股权。


博达瑞恒已于2012年3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持有博达瑞恒51%的股权。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分别于2012年4月10日、
2013年4月28日使用超募资金向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13,400.21万元。


4、以超募资金9,3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6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3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
年6月、7月将超募资金5,190.05万元及4,109.95万元分别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5、以超募资金2,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恒泰艾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成立新疆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2012年11月2日,公司以超募资金2,000.00万元在新疆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恒泰艾普能
源服务有限公司,并于同日取得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执照号为652800058004762。


6、以超募资金13,530.61万元取得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

201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
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认购增资的议案》、《关于签署<关于成都西油联合
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黄彬、吴槟蓉、成都
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签订的《关于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
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收购自然人黄
彬、吴槟蓉分别持有的西油联合27%、8%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30.61万元增资西
油联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西油联合51%的股权。


公司已分别于2012年8月、2013年4月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自然人黄彬、吴槟蓉股权转让款共计7,000.00
万元,并于2012年8月向西油联合增资6,530.61万元。西油联合已于2012年9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以超募资金5,2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增资新赛浦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
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2年10月以超募资金支付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
司5,200.00万元增资款,并于2012年11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取得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以超募资金750万加元收购Anterra Energy Inc. 股权并设立收购Anterra Energy Inc.投资路径公司
2013 年1 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超募资金收购
Anterra Energy Inc.(以下简称“安泰瑞”) 30.41%股权及设立此次投资路径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以及公司与安泰瑞签署的《股权认购协议》,公司以加币700 万元向安泰瑞增资,认购安泰瑞定向增
发股票107,692,308 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安泰瑞的股份占安泰瑞总股本比例为27.60%。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因安泰瑞并购等影响公司持有安泰瑞的股份稀释为21.67%。同时为完成本次投资,
公司拟投资50万加元在卢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恒泰艾普资源投资公司,并在加拿大设立恒泰艾普资
源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加拿大恒泰艾普资源投资公司。


公司已向恒泰艾普资源投资公司投资720万加元,加拿大恒泰艾普资源投资公司于2013年4月5日
向安泰瑞支付了700万加元投资款。


9、以超募资金9,6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3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6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3年
8月将超募资金9,600.00万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在2014年1季度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
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未经
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
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期
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公司的债权发行方案申请已于2014年1月14日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
核,并于2014年4月18日取得正式批文。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无变化。


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以现有总股
本398,468,518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4元(含税)现金;2、以现有总股本398,468,5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98,468,51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7,702,777股。该
议案尚需待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5,475,585.45

556,884,187.5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130,000.00

9,110,000.00

应收账款

674,104,077.61

655,311,247.44

预付款项

26,583,117.53

23,140,629.3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124,476.18

2,249,659.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023,479.45

8,883,262.3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8,316,853.66

39,597,899.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648,136.27

9,197,708.70

流动资产合计

1,342,405,726.15

1,304,374,594.22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97,025,320.10

97,025,320.1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41,978,217.26

444,614,991.23

在建工程

50,289,081.68

40,543,914.6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1,578,171.94

199,070,188.29

开发支出

34,853,173.58

28,257,371.84

商誉

741,927,327.84

741,927,327.84

长期待摊费用

743,027.82

1,338,368.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18,640.35

7,692,965.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6,312,960.57

1,560,470,447.67

资产总计

2,908,718,686.72

2,864,845,041.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4,000,000.00

21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0,294,985.92

96,648,847.56

预收款项

6,107,736.54

3,555,808.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176,961.94

13,612,669.42

应交税费

34,022,320.92

43,041,950.5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5,662,960.00

16,426,160.00

其他应付款

209,735,466.47

185,638,911.4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00,000,431.79

576,924,346.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78,673.11

5,927,541.53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25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19,032.08

2,505,641.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47,705.19

8,433,183.46

负债合计

608,548,136.98

585,357,530.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98,468,518.00

398,468,518.00

资本公积

1,383,118,669.60

1,384,144,069.8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692,504.33

549,088.62

盈余公积

25,671,103.21

25,671,103.2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7,536,622.52

359,257,452.3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291,609.58

-2,766,005.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3,195,808.08

2,165,324,226.42

少数股东权益

116,974,741.66

114,163,285.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00,170,549.74

2,279,487,511.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2,908,718,686.72

2,864,845,041.89



法定代表人:汤承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雪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3,319,029.39

399,554,00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05,016,801.67

203,676,250.49

预付款项

2,061,600.00

5,556,100.00

应收利息

1,124,476.18

2,249,659.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5,509,497.65

219,984,330.89

存货

123,076.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648,136.27

9,197,708.70

流动资产合计

829,802,618.08

840,218,051.9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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