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深桑达A: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28日 21:37:4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0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2014年4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旭主持,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公司二〇一三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详见公告:2014-008)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出现减值迹象可能造成损失的资产提取
650.67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坏账准备208.75万元,存货跌价
准备425.79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13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母公司口径,二○一三年度本公司
实现净利润22,689,568.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2,268,956.90元;其余20,420,612.06元作为可分配利润,加年初
未分配利润105,478,386.9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125,898,999.00元。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32,864,3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计
6,985,929.60元,余118,913,069.40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公司2013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有关规定,同意
该预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且运行有效,能够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二○一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
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提案(详见公告:2014-009)。

为继续充分利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
服务平台,公司拟与中电财务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财
务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服务,其中以信用
方式取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
额最高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
年。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回避了表决)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认为中电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同意将关于与中电财务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财务成立于1988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7.50943亿元,
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集团内部成员单位
提供金融服务,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本


公司与中电财务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关系。

2、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双方拟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720593号《中
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3.12.31)及信会师报
字[2014]第723425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4.3.31)充分反映了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
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
下,同意由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深圳市桑达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
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
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
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7、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九、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理
预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


风险,公司修订了《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
急处理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陈旭回避了表决)

《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与本
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3.12.31)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3.12.31)》与本公
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14.3.31)进行审议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回避了表决)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4.3.31)》与本公告
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银行贷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二○一四年在银行申请综合信用贷款额度187,000万
元,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中国银行

10,000

工商银行

30,000

招商银行

4,000

平安银行

5,000

交通银行

8,000

建设银行

30,000

农业银行

100,000

合计

187,000




十三、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为下属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提案(详见公告:201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业务均通过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申
请办理,为保证下属子公司二○一四年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拟同意下
属子公司使用公司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电财务公司等授信金融
机构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用于申请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
立保证函、开立提货担保函等融资业务,并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
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明细如下:





单位

金额

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

3000万元

深圳市桑达汇通电子有限公司

9000万元

深圳桑达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3000万元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000万元

合计

19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百利公司、
汇通公司、商用公司、国际电源公司、中电桑飞公司)的担保事项,
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对上述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详见公告:2014-011)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深
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800万元的借款(财务资
助),资助金额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根据该公司
的实际经营需要给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周剑、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4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联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二○一四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提案(详见公
告:2014-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
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符
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十六、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二
〇一四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
民币伍拾陆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二
〇一四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
民币贰拾捌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邓纯胜同志担任审计室负责人。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简历:邓纯胜 男,1971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2004年4月入职,曾任深圳桑达国际电子器
件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助理、风控部副经理、光电事业部财务总监、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部经理。

邓纯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十九、关于公司二○一四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详见公
告:2014-013)
1、2014年度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周剑、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2、2014年度与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旭、周剑、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将与桑菲
公司、无线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可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
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


制。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详见公
告:2014-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二○一三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八、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
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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