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农 产 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间:2014年04月29日 21:43:58 中财网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占
用和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深圳局发字[2004]338号)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要求,我们对公司2013年1至12月份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
特字[2014]002225号)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未撤销担保总额50,474.67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10.37%,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


2、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运营需要对外提供担保,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履行审议和决策程序。


3、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4、公司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改善其经营状况,保障公
司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续下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
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是或否)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
日期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实际担
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是或否)

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注1)

2012年8月23日

2,700

2012年8月29日

9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08.29-2013.07.29





2011年8月30日

1,8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08.29-2013.08.31





2013年7月24日

1,000

2013年7月30日

980

连带责任担保

2013.07.31-2014.06.30





1,500

2013年8月23日

1,350

连带责任担保

2013.08.29-2014.08.28





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注2)

-

2,000

2010年3月5日

1,6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0.03.05-2013.03.05





2011年3月24日

2,700

2011年3月22日

2,7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1.03.23-2013.03.22





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注3)

2012年6月14日

13,200

2012年4月30日

12,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08.08-2013.08.07





2012年4月30日

1,2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09.28-2013.9.27





2013年7月24日

13,200

2013年7月29日

13,2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3.08.06-2014.08.05








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注4)

2012年8月4日

4,000

2012年11月13日

2,55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11.20-2017.11.20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注5)

2012年2月29日

23,030

2012年3月1日

1,880.45

连带责任担保

2012.4.11-2021.2.28





4,168.44

连带责任担保

2012.5.31-2021.2.28





2,533.07

连带责任担保

2012.8.15-2021.2.28





1,399.68

连带责任担保

2012.9.29-2021.2.28





2,281.92

连带责任担保

2012.12.14-2021.2.28





2,231.11

连带责任担保

2012.12.24-2021.2.28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6)

2011年8月31日

30,000

2012年5月24日

15,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2.05.24-2027.05.23





2013年1月22日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3.01.22-2027.05.23





2013年2月5日

1,9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3.02.05-2027.05.23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15,7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71,274.6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72,73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50,474.67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15,7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71,274.6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72,73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50,474.67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3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






注: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布吉海鲜向招商银行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及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1)布吉海鲜实际向招商银行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1,500万元,于2013年11月偿还银行贷款150
万元,2014年2月继续偿还银行贷款1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布吉海鲜向招商银行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人
民币1,200万元;(2)布吉海鲜实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80万元,即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980万元。


2、截至2013年3月22日,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已偿还上述两笔银行贷款,公司已解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与长沙蔬菜集团共同为长沙公司向长沙银行申请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
中,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2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报告期后,长沙公司向银行偿还贷款5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实际为长沙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12,650万元。


4、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沈阳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期限5年的固定资产项
目贷款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沈阳公司实际申请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其中,2013年5月19日沈阳公司偿还银行贷款225万元,11月19
日偿还银行贷款225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为沈阳公司承担贷款担保责任为2,550万元。


5、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天津海吉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3,030万元提供担保,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津海吉星实际向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为14,494.67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天津海吉星已偿还上述
贷款金额,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为天津海吉星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广西海吉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长期贷款人民币3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高
于15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汪兴益 孙良媛 肖幼美 刘震国 刘鲁鱼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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