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泰格医药: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06日 20:30: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4)052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
上海晟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
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上
海晟通的其他股东就公司的上述担保以股权质押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晟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办
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担保将
于2014年5月7日到期。


公司董事长叶小平先生担任上海晟通的董事,为关联自然人,故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事项时,叶小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曹晓春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倪舜芸

企业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319弄50号

经营范围:陆路、海上、航空国际国内货物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
货批发、商务咨询(除经纪),票务代理,装卸与仓储运输服务,普通货运、酒店管理、
建筑工程、市政绿化工程、资产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仓储、物业管
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上海晟通的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比例

上海玮楠贸易中心

40%

上海福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舜承贸易中心

15%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

合计

100%



3、上海晟通的经营及资产情况

上海晟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具有中国民航总局批准的一级货运代
理资格,华东民航管理局批准的二级货运代理资格,IATA国际航协注册会员,具备航空货
运相关全部业务的代理资格,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上海地区国际、国内货运进出港操作总代
理,国际、国内货运销售指定代理人,连续五年作为国内航空运输最大的销售代理人之一;
提供国际、国内航空运输全部代理业务服务,包括出港、进港、提货、仓储、报关、保险、
商检、派送、与一体化实时信息服务,航线包括国内全部空港和国际大部分目的空港,代
理网络覆盖国内各主要城市和欧、美、日本主要区域。


上海晟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资产总额

23,401,679.31

28,382,296.26

负债总额

11,798,338.51

19,175,028.11

所有者权益

11,603,340.80

9,207,268.15

营业收入

60,950,527.26

45,815,205.86

净利润

2,396,019.68

-786,648.14



注:上海晟通2012年度会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天健沪审[2013]第1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会计报表经上海中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沪中豪会审字[2014]第1019号审计报告。


三、公司为上海晟通提供担保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担保将会帮助上海晟通进一步提高现有业务能力,尤其是有利于开展试验药品及
标本冷链运输业务,也有助于完善泰格医药整体产业链。


公司及公司向上海晟通推荐的董事根据法律及上海晟通章程的规定参与上海晟通的
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借款等重大
事项决策对上海晟通贷款资金的使用形成有效监管。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董事或股东表决同意,其中至少包括泰格医药的赞成
票方可通过。


综上所述,上海晟通目前业务健康发展,公司参与对上海晟通的重大事项决策,对上
海晟通贷款资金的使用形成有效监管,上海晟通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海晟通全部股权为
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了股权质押的反担保措施,因此,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海晟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
供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海晟通日常业务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上海晟
通的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市场前景广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
上海晟通的其他股东以该等股东持有的上海晟通全部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


此项担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晟通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晟通为公司参股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参股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海晟通向中国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办理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
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泰格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叶小平
回避表决,曹晓春作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要求;

2、上海晟通为泰格医药参股公司,除泰格医药以外的上海晟通股东以其持有的上海
晟通全部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了股权质押的反担保措施,有利于降低泰格医药的担保风
险;

3、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泰格医药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4、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泰格医药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保荐机构对泰格医药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内
保外贷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内
保外贷业务提供反担保人民币5,200万元。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6,2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
的净资产比例为8.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或变化。


十、备查文件

1、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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