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只肯推荐客户银行信托“情已断、意难分”

时间:2014年05月07日 07:29:00 中财网
  “我们并没有停止代销信托,只是比以前更严格了。”当中国证券报记者求证是否停止代销信托产品之时,工行人士矢口否认。来自不同信托公司的高管透露,目前工行仍然与信托在集合信托项目上合作,但是已经不再在全行系统、主动地铺开销售信托产品。

  “现在是采用推荐投资客户的方式。”其中一位总经理说,“而且这一过程更加严格。首先,他们有一个合作信托公司的名单,现在名单的门槛在提高,其次在项目准入审批上也更加苛刻,都符合标准才让私人部门推荐给高净值客户。”

  业内人士认为,实际上,银行无法做到和信托“一刀两断”。“客户仍然有投资信托计划的需求,银行也有利用信托满足部分企业融资需求的需要。”但准入标准确实变严了。随着违约风波不断发生,银行在寻求降低自己代销风险,纷纷调整自己的政策。多家信托公司和银行的高管表示,各行的政策调整不尽一致,如目前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均要求信托公司出函,说明项目为信托公司自主管理,即承诺兑付风险由信托公司来承担,而工农中建四大行选拔项目的门槛在变高。

  接近工行的人士透露,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第一次曝出兑付危机是在2011年,其实自那时以来,工行开始提高标准,逐步严格银行对信托项目的准入标准,已经和贷款标准差不多,甚至更严格。例如逐步将信托项目审批纳入授信审批,融资方必须是授信审批名单上的客户,这意味着他们的信用资质必须达到放贷条件,可能仅是因为某些条件不满足转而通过信托方式融资。而在此之前,相当一部分信托项目的审批,都是靠私人部门审批,签订代销协议,但是代销协议上只会对客户服务、收益分配进行约定,并不会对出事后的责任进行约定,由于银行是信托销售的主要渠道,信托并不敢在代销协议上要求“卖者有责”。上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如果真要约定卖者有责,那么银行就不会代销信托产品了。”

  相比于其他渠道,银行目前仍然是信托销售的支柱。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银行停止代销,这会对集合信托计划的销售有较大影响。“集合信托的销售跟银行的合作力度非常大。”某信托公司董事长说,“一是因为银行有客户关系,二是因为其有经营网络。”

  上述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银行渠道承担了五成以上的销售任务。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3年四季度末,集合信托计划规模为2.72万亿元,占整个信托资产的24.90%,按此计算,意味着由银行代销的集合信托计划能达到1.3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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